点击量: 来源:铁岭市农业科学院 时间:2024-01-29
铁岭市农业科学院2024年度部门预算
铁岭市农业科学院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铁岭市农业科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铁岭市农业科学院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铁岭市农业科学院2024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铁岭市农业科学院2024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铁岭市农业科学院2024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铁岭市农业科学院2024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铁岭市农业科学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铁岭市农业科学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铁岭市农业科学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铁岭市农业科学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铁岭市农业科学院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铁岭市农业科学院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铁岭市农业科学院2024年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铁岭市农业科学院2024年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铁岭市农业科学院2024年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铁岭市农业科学院2024年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铁岭市农业科学院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铁岭市农业科学院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铁岭市农业科学院2024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铁岭市农业科学院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铁岭市农业科学院概况
一、 主要职责
承担为现代农业技术研发和推广提供服务、保障、支撑相关职能。
二、机构设置
纳入铁岭市农业科学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铁岭市农业科学院
第三部分 铁岭市农业科学院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铁岭市农业科学院2024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1439.31万元,包括: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39.31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 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1439.3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419.31万元;
2.项目支出20万元;
在支出预算1439.31万元中,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24年预算收支比2023年减少649.53万元,主要原因林科院、粮食研究所、畜牧研究所从我单位划转出到其他单位,造成我单位员工减少,所需经费也相对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铁岭市农业科学院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77.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铁岭市农业科学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铁岭市铁岭市农业科学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与2023年相同。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
“三公”经费与2023年没有变化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6辆,其中:机要通信1辆,应急保障1辆,科研试验业务用车4辆。
2.房屋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共有房屋面积8224.48平,其中:办公用房121.54平,业务用房8102.94平。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除车辆和房屋土地外的固定资产共666.73万元。年末所有固定资产净值为216.53万元。
六、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4年铁岭市农业科学院应编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2024年铁岭市农业科学院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金额2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七、其他说明(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
1、部门债务情况:无
2、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无
3、扶贫资金安排情况:无
4、其他情况说明: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五部分 铁岭市农业科学院部门预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