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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量: 来源:铁岭市商务局 时间:2025-01-21
铁岭市商务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铁岭市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铁岭市商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铁岭市商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铁岭市商务局2025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铁岭市商务局2025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铁岭市商务局2025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铁岭市商务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铁岭市商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铁岭市商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铁岭市商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铁岭市商务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铁岭市商务局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铁岭市商务局2025年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铁岭市商务局2025年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铁岭市商务局2025年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铁岭市商务局2025年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铁岭市商务局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铁岭市商务局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铁岭市商务局2025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铁岭市商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关于印发<铁岭市商务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铁市商发[2022]10号)
第二部分铁岭市商务局概况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研究经济全球化、对外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市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商品现货市场规范发展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的应用和发展。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拟订全市对外贸易发展规划,推进全市对外贸易发展体系和新业态建设,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市进出口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组织指导全市开拓国际市场贸易促进活动,拟订全市外贸出口基地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商品进出口。
(七)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八)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处理全市在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相关事务,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协调工作。对全市派驻国外的经济贸易机构进行指导,联系我驻外使领馆机构和国外驻华商务代表机构。按权限负责商贸来访团组接待工作。
(十)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配合实施贸易救济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铁岭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国际贸易摩擦的应诉工作。
(十一)宏观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按规定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审核市级权限的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负责核准设立国外非企业经济组织驻我市代表机构。负责对全市各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工作协调和检查监督。
(十二)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和执行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对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核准或备案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负责对外援助和受援相关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自贸区、口岸等方面的政策和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以及市委和市政府关于外事、港澳工作的决定。
(十五)拟订并组织实施外事工作管理制度,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重要的涉外事务。
(十六)管理我市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区(县)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结好的报批手续,指导我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十七)负责在我市举办的国际会议的审批、审核工作,负责以市政府名义举办的大型国际活动的策划、组织和联络工作,组织接待来我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国宾、党宾、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其他重要外宾,统筹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的外事活动。
(十八)负责我市对外政策、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和对外表态口径,负责来我市采访的外国记者和外国驻我市的新闻机构和常驻记者的有关事务。指导我市有关部门或单位做好外国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
(十九)拟订我市有关因公出国及赴香港、澳门团组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归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及赴香港、澳门审核、审批工作,并按权限审核及承办审批因公出国及赴香港、澳门事项,协助办理需省审批的市级领导出访团组及赴未建交国家、热点或敏感国家、地区访问团组的报批手续。
(二十)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同有关部门查处出国(境)工作中出现的重大违纪事件。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铁岭市商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铁岭市商务局机关
第三部分铁岭市商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铁岭市商务局2025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919.7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9.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919.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76.28万元;
2.项目支出43.5万元;
在支出预算919.7万元中,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2024年增加22.72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供养人员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铁岭市商务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5.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铁岭市商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铁岭市商务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2万元,比2024年无增减。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2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截止2024年12月31日,市商务局机关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2.房屋情况;铁岭市商务局及所属单位无房屋,办公用房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铁岭市商务局截止2024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原值共计537.85万元,年末固定资产净值为46.78万元;无形资产原值共计610.76万元,年末无形资产净值为216.59万元。
六、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5年铁岭市商务局应编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2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2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2025年铁岭市商务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金额43.5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七、其他说明(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
1、部门债务情况;截止2024年12月31日铁岭市商务局无债务。
2、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2025年市商务局无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3、扶贫资金安排情况;2025年市商务局预算无扶贫资金安排。
4、其他情况说明。2025年市商务局预算无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五部分铁岭市商务局部门预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