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我局特编制《铁岭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建议阅读本《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本《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及说明。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 
    铁岭市自然资源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我局编制的《铁岭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铁岭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zrzyj.tieling.gov.cn/)上查阅《目录》。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将主要通过铁岭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在第一时间内予以主动公开,最迟时限为自信息产生后的20工作日。铁岭市自然资源局网址为:http://zrzyj.tieling.gov.cn/

  二、不予公开的信息 
    1、国家秘密; 
    2、商业秘密或者以不公开为条件主动向行政机关提供的信息; 
    3、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侵害个人隐私的信息; 
    4、行政机关内部研究、讨论工作的信息; 
    5、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依法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铁岭市自然资源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铁岭市自然资源局申请获取。铁岭市自然资源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受理申请机构 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办公地址为新区如意大厦,办公时间为普通工作日。

  邮政编码:112000
    通信地址: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向铁岭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

  3、申请的方式 
    (1)现场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网上申请 
    申请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即可。 
    (3)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函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4、申请的处理 
    (1)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修正。 
    (2)对不属于铁岭市自然资源局掌握的信息,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办公室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办公室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在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四、监督方式和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铁岭市自然资源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察机关或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或通过行政诉讼等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