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请公开指南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市住建局网站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以向相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申请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为铁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凡河新区金沙江路28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4-72682665;
传真电话:024-74843007;
电子邮箱地址:tlsjwbgs@163.com;
通信地址:铁岭市住建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1120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获取铁岭市住建局依申请公开信息,应填写《铁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本栏目下载,或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印。
2、申请方式
⑴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登录本栏目,下载、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发送到受理机构电子邮箱;
⑵书面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纸质《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邮寄到受理机构。
三、审查登记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四、分类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信息不存在;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五、注意事项
1、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当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应当提供申请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要注明申请的正当理由;
3、公民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