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民政府 TIELING.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铁岭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23年政务公开方案

来源:铁岭市营商环境建设局,铁岭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时间:2023-08-22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公领发〔2019〕1号)精神,全面做好营商环境建设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铁岭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提高机关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宗旨,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发挥政务公开在全市营商环境建设中的作用。

  (二)基本原则

  ——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凡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都必须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标准、程序、期限和办理结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公平、公正性。

  ——注重实效、循序渐进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循序渐进,重点公开群众关心的问题,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益于群众监督。

  ——分级负责、强化监督原则。明确市营商局各科室在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责任,做到层层落实,要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

  二、主要任务

  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免予公开事项外,都进行公开。政务公开内容要全面、真实、具体。

  (一)对内公开

  1.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的录用、选拔任用程序及结果;

  2.重大决策项目;

  3.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和使用情况;

  4.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5.其他应当对内公开的政务信息。

  (二)对外公开

  1.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管理权限;

  2.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管理办法;

  3.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情况;

  4.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投诉途径;

  5.本局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他完成情况;

  6.其他应当对外公开的政务信息。

  (三)公开程序

  1.重大(或重要)公开事项,由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科室提出政务公开意见,提交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讨论确定。一般性内容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员提出意见,报请分管领导研究,经我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公开。

  2.凡须向社会公开的重大事项和内容,必须经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并向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审核报告、批准并报市政府文电科校对。须向社会公开的一般性内容,局领导小组审核后直送发布,同时备案。

  3.须公开的内容确定之后,送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和市政府文电科进行发布。须公开的重大或重要事项,自内容确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检查考评

  一是平时由各科室进行自查自纠;二是由办公室定期对各科室进行政务公开情况检查,对出现问题的责任科室和单位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改正。年底根据日常检查情况、错漏纠正情况进行年底打分,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位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市营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担任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负责人。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局班子重要工作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建章立制,规范程序。局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已经实施网上公开的信息内容。对发现有失实、失误、过时或内容不规范的公开信息提出相应的修改意见;负责组织协调相关科室及时改正错发、漏发、误发问题或更新陈旧信息。

  (三)完善机制,强化问责。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积极参与的科室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等,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铁岭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