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民政府 TIELING.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铁岭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来源:铁岭市民政局 时间:2023-12-27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辽宁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辽政公领发﹝2020﹞1号)及《铁岭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铁政公领发﹝2020﹞1号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民政实际,现就我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

  (一)深入实施预公开制度。出台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决定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和不予公开的事项外,起草和决策制定部门要将草案及其说明等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或报刊、广播等便于公众广泛知晓的途径向公众征求意见,对公众比较集中的意见的处理情况,应当依法以适当方式公开,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可以采取座谈听证等方式征求意见。

  (二)深入实施政策解读制度。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审签、部署、发布,市民政局网站上发布的文件与解读材料应互为链接。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

  (三)深入实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起草、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的原则,起草科室应明确公文公开属性,未明确公开属性的材料不得履行发文程序,不予公开的应说明理由。经审核认为公开属性建议不符合规定的,应商起草和保密主管科室重新确定。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和“一事一审”的原则,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公开。重点审查信息是否涉及不应公开的内容,做出是否公开、以何种方式公开的决定。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重点项目、重要措施,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科室要对实施推进各阶段可能产生的舆情影响进行预判,提前引导,主动解疑。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化解矛盾。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进一步完善与宣传、网信等部门快速反应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系。

  二、推进决策执行结果公开

  (五)推进重要决策部署执行公开。在市民政局网站设立专栏,集中公开重点指标、工作、任务和项目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督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通过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对决策执行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完善。

  (六)推进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利用市民政局网站等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公开行政执法职责、依据、标准、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三、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七)推进机构职责信息公开。在符合保密要求前提下,经脱敏脱密处理后,依法公开本机关“三定”规定,以及领导分工和办公地址、时间、联系方式。同时,要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四、做优做强公开平台

  规范信息发布和内容保障。自行发布、转载发布、迁移导入的信息,特别是互动交流栏目中的网民留言等要严格审查,明确审查责任和程序,做到“谁提供、谁审查,谁发布、谁审查,先审查、后发布”,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权威。完善政务信息报送机制,确保信息来源充足稳定。

  推进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解读回应、网上办事、互动交流功能,优化栏目设置,强化内容建设,优化政务服务,提供可用、实用、易用的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和便民服务。

  五、强化组织保障

  加强领导和保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不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设在局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建立健全工作制度,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加强经费保障。

  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开展新条例的宣传解读和培训,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准确掌握条例规定,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依法开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

  加强日常基础工作。落实今年工作安排的同时,做好往年工作的延续,尤其做好“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的衔接。探索创新可复制可推广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经验,提升公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