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审。信息拟稿人所在单位科(处、办)负责人指定的稿件初审人。主要责任:把好稿件的政治导向关、语言文字关,避免出现错误表述、敏感信息、错字、病句等错误,确保稿件文字流畅,结构合理,稿件的主题、观点明确,表达意思完整。
二、复审。信息拟稿人所在科(处、办)负责人。主要责任:把好新闻事实关,对稿件的发布依据、公文规范、发布价值进行审核,同时把好稿件的政治导向关、稿件保密关、语言文字关,避免出现错误表述、敏感信息、错字、病句等。
三、终审。信息拟稿人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其中: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的信息稿件终审均为县(市)区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经终审后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不直接接收县区学校稿件;市直各院校(园)稿件终审为院校(园)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经终审后直接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机关科室稿件终审为分管局领导。主要责任:把好政治导向关,对稿件的政治导向、保密原则、社会效应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作出判断,避免出现错误表述、敏感信息、错字、病句等。
四、发布。市教育局相关责任科室负责市教育局官网、新媒体的互联网信息稿件上传发布工作。主要责任:确保高质量信息稿件互联网发布的及时、高效,避免稿件上传中出现缺行少段等技术问题。
五、市教育系统各单位网站、公众号等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制”及相关职责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