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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铁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来源:铁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时间:2024-07-02

  铁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发布前需填写《信息发布审查表》,通过后方能进行信息发布。铁岭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eling.gov.cn/)是铁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互联网上对外宣传的总窗口,是统一发布政务信息,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

  一、审核标准

  1.要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会产生良好社会效应。

  2.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的要求,凡涉及国家秘密、部门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暂不宜公开或正在酝酿处理当中的内部事项不得上网发布。

  4.要严格遵守信息发布规范。发布内容不得涉及容易引起炒作的敏感内容。

  二、审核流程

  (一)初审

  由信息稿件拟稿人负责,主要负责把好稿件的语言文字关,避免出现错误表述、敏感信息、错字、病句等错误,确保稿件文字流畅,结构合理,稿件的主题、观点明确,表达意思完整。

  (二)复审

  由信息稿件拟稿人所在科室负责人负责,主要负责把好新闻事实关,对稿件的发布依据、公文规范、发布价值进行审核,同时把好稿件的政治导向关、稿件保密关、语言文字关,避免出现错误表述、敏感信息、错字、病句等。

  (三)终审

  由信息拟稿人所在单位分管领导负责,主要负责把好政治导向关,对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作出判断,避免出现错误表述、敏感信息、错字、病句等,并决定是否发布。

  三、发布

  铁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稿件的上传发布工作,主要负责对拟发布信息内容的完整性、时效性进行把关,同时避免稿件上传中出现缺行少段等技术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铁岭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含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不得发布宣扬暴力、色情等不健康内容的信息。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