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铁岭市公安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市局行政审批科
2022年8月3日
铁岭市公安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铁岭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铁岭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铁政公领发﹝2022﹞1号)精神,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部署,制定市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做好推进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
(一)以政务公开助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1.加强涉及市场主体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公开市场主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备案信息、行政奖励、行政强制、行政确认和行政检查信息,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信用中国(辽宁铁岭)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辽宁铁岭)公示。
2.加强涉及税费信息公开。积极配合市财政部门,做好2022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编制工作,及时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等。
3.加强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按照“先审查、后发布,谁主办、谁公开”原则,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主办单位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涉密内容除外。市局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设置专栏,集中公开答复全文,并在标题中标明建议提案内容概要。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持续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要与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保持一致。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个人隐私。
2.做好《市政府工作报告》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市政府工作报告》工作进展、完成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推进政策文件规范公开
1.规范公开文件发布。认真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制度,以市局名义制作的公开属性为“主动公开”文件,要及时通过市政府网站和市局门户网站对外公开。
2.加强公开文件解读。围绕政策背景、工作目标、重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丰富图表图解等政策解读形式,做到公开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审签、部署、发布,市局政府网站上发布的文件与解读材料应互为链接。
3.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建立健全动态更新机制,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稳步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历史文本收录工作,探索建立统一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4.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更好发挥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成果,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权责清单等提供基本依据。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推广使用,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各项制度规定,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二)深入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
提升户籍管理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结合实际,组织指导基层单位做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
强化信息发布审核。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坚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制”,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无误。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抓好市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利用平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地发布政府信息。
四、夯实政务公开基础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坚决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
2.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3.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程序规范和答复规范,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要。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积极配合法制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答复、答辩相关工作。
4.优化政策咨询服务。提高12345热线平台、市区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安职责范围问题。完善12345互动咨询知识库,提高政策推送精准度。
5.全面做好政务服务信息公开。以“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为引领,全方位、系统性重塑审批流程、业务协同、技术支撑,实现线上线下深层次融合、服务能级跨越式提升。着力构建“好政策”“好办事”等标志性应用场景,让政务服务更舒心、更暖心、更贴心。
五、强化工作指导监督
1.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充分评估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避免发生误解误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2.有效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工作指导,积极主动帮助下级单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市级以下政府不得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向社会公开发布排名结果或问题通报的,要按程序报市局主要负责同志批准。
3.认真做好工作落实。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督促整改。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