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民政府 TIELING.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铁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现公布铁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铁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本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本机关在政府网站发布政务信息80余条。在文字和图片解读基础上,依托广播电视台以视频、广播等形式,有针对性开展政策解答,在辽宁日报、铁岭日报、铁岭发布、铁岭在线等媒体平台共发布住建领域相关信息27次。

  (二)依申请公开

  按程序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办理、答复、存档等工作环节,对相关依申请公开信息按规定时限回复。2024本机关收到依申请公开9件其中7件已办理、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依托铁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工作。严格遵守“三审三校”制度,对所公开政府信息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完善政府网站本机关板块内容建设,优化调整栏目分类,将履职依据、机关简介、权责清单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进行归集。

  (五)监督保障

  主动接受市政府和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年住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对需要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的,及时通过本机关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2024年未有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一是工作机制有待继续完善;二是信息发布数量和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的局内会商制度,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充分调动业务科室信息报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聚焦供水供热、供气等民生领域,及时发布更有深度、广度的政务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依规做好住建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4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统筹政务公开与保密安全,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各项审查制度,没有发生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事件。二是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梳理编制了本部门主动公开事项目录,逐项明确公开内容、主体、时限、渠道、责任等要素。三是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全流程工作规范开展工作,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

  (三)本部门政务公开创新举措及取得的实际效果

  为进一步发挥新时代政务公开在促进政策落实、优化政务服务中的功能作用,精心组织策划“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在新城区红石郡东南侧广场设立展位、展板、横幅,发放宣传单、环保手袋,向广大市民宣传住建领域政策法规,提高人民群众对政的参与意识。宣传活动期间,累计向市民发放宣传单5000份,解答市民提问3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