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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铁岭市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铁岭市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新开设“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水利在行动”专栏,紧紧围绕2023年全市水利重点工作,助力铁岭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之年工作目标,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宣传,提升公众通过政务公开渠道参与政府治理的意识,增强水利机关政务公开意识,促进透明履职、依法行政。组织“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紧密围绕“优化政策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铁岭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活动主题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载体,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重点宣传涉水法律法规、涉水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政务公开活动期间,市水利局网站和“铁岭市河长制”微信公众号浏览量300余次;收到政策咨询1条,第一时间进行了回复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年网站发布信息673条,政务新媒体“铁岭市河长制”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54条,发布现行有效水利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5条。

   (二) 依申请公开

  铁岭市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文件精神,规范相关工作流程。2023年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2件,及时进行了办理

   (三) 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制度建设防范风险隐患,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修订完善并印发《铁岭市水利局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制度》《铁岭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铁岭市水利局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及《铁岭市水利局网站管理办法》等,做好应对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做好网络安全隐患的日常监测。

   (四)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优化网站专题板块和可视化布局。不断加强平台宣传力度,组织发布铁岭市水利局走进《行风热线》《政务访谈》访谈实录或视频回放,就2023年重点水利工作进行宣传解读。做好水利重点工作宣传,发布《水资源公报》、水利民生实事进展等重大民生信息,发布涉水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解读信息。

   (五) 监督保障

  加强经费保障,统筹政务公开宣传与水利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宣传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公务员平时考核指标体系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培训,全年组织开展或参加全市政务公开专题学习培训、会议指导和座谈会等5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6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93.9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内容质量还需要提升;二是平台建设和内容板块还要进一步优化。下一步市水利局将继续加大政策公开力度,不断拓宽政务公开内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让水利发展成果、惠民政策宣传更加广泛,水利服务更加高效,为铁岭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坚实的水利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单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工作完成情况。

  本年度紧紧围绕《铁岭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印发《铁岭市水利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把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主动接受监督的重要抓手,全面优化水利服务,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聚焦群众关注点,强化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全面完成年度政务公开要点部署的工作任务。

   (三) 政务公开创新举措及取得的实际效果。

  本年度,组织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首次邀请市人大代表走进水利工程建设现场,实地参观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听取代表们对水利工作意见建议搭建起水利部门与代表、施工单位沟通的桥梁,同时起到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促项目落实,助监督、强监管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