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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清河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清河区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工作要求,大力推进政务运行公开透明可预期,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持续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环境功能,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一是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涉及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就业稳岗等方面的政策文件。二是强化促市场主体发展信息公开。开设“助企纾困”和“六稳六保”专栏,加大行业帮扶政策公开力度,推送减税降费政策。三是着力强化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综合平台的重要作用,完善信息查询等功能,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清河区人民政府网累计主动公开3704条。

  四是积极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当日区长在《铁岭日报》发表了《深化政务公开 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署名文章。各乡镇街采取宣传条幅、宣传栏及宣传册等形式进行宣传工作,对广大群众普及政务公开知识,此项活动取得较高的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条,严格执行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全部按要求答复。根据各类申请制定相应答复格式模板,提高办理质效。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公布权责清单、行政处罚强制清单,集中展示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审查公文公开属性,明确公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属性,并据此做好主动公开等有关工作。对全区公开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并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在清河区政府网站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对全区各类政务新媒体按周开展抽查检查,及时向社会公开。依托市政府网站群,建设IPV6网络模式。围绕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广泛征求政府网站管理人员和有关专家意见建议,完成区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版,重新建设区政府门户网站,提升网站服务、互动功能。致力于建设讲好清河故事、传播清河声音、办好群众实事、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

  (五)监督保障

  一年来,我区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工作领导小组,并按时对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印发《清河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持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活动,同时会后也组织召开全区政务公开培训会和区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对清河区相关单位进行专项培训,并取得良好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1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方面的工作认识不够到位,主观能动性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政务公开查阅场所不足,百姓了解政府的渠道有限。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深入学习相关条例,主动作为。二是积极推进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工作,利用大屏幕、窗口、公告栏设置信息公告,宣传各类政策法规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是围绕《清河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安排的重点工作,根据清河区实际情况制定出清河区各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检查目录》,将政务公开考核评分纳入政府绩效考评,针对性制定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标准,细化分工,明确责任。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大幅度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