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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铁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现编制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铁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本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结合住建工作实际,突出重点领域、深化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住建各项工作透明度得到有效提升。

          (一)主动公开。2022年,本机关在铁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铁岭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66条。在文字和图片解读基础上,依托广播电视台以视频、广播等形式,有针对性开展政策解答,在铁岭日报、铁岭发布、铁岭在线等媒体平台共发布住建领域相关信息70次。

          (二)依申请公开。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通过EMS邮政快递申请,截至完成本报告编制工作,均已完成办理。其中不属于本机关公开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完善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审核流程、涉密审查等规范性内容,坚持分级分类、先审后发,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准确性、权威性和保密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本机关门户网站内容建设,优化栏目分类,将履职依据、机关简介、权责清单等15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进行归集。加强政务新媒体开设可行性和必要性研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注销原执法局新媒体僵尸账号。

          (五)监督保障。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年住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主动接受市政府和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对需要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的,及时通过本机关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2022年未有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1

0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质量公开效率均有显著提升,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对住房保障、市政设施建设、公用事业等民生类政府信息宣传力度还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还需增强,依申请公开办理的答复质量还需提升。

  (一)常态化做好主动公开。聚焦住建重点工作,及时做好重大政策、权威信息发布工作。重点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执行标准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依托市政府网站群系统平台,及时做好重要信息的动态更新工作,确保重大信息不漏报、不瞒报、不缺位,不断加强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二)持续提升业务能力。强化业务培训,增强公开意识,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和交流研讨,增强专业素养和理论素养,提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聚焦高频事项和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形成清晰明了的公开内容,及时回应民生关切。

  (三)强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住建工作实际及时优化完善政务公开的办理流程和内容要求,增强信息的实效性和针对性。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依法依规严谨规范进行答复。持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日常,以考核指挥棒推动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系统内协调联动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无。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