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要求,特编制铁岭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铁岭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省政务公开办的指导和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市“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任务目标,强化责任担当,真抓实干,全面组织协调和推进全市的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公开机制,创新公开载体,积极收集、整理、发布政务公开方面的信息,受理政务公开方面的咨询和投诉,使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渐走上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于机构改革,人员变动,调整了铁岭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各单位分管局长任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工作。形成了政府主要领导挂帅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人员专门抓,层级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市政府今年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考核比重达6%,进一步加大了各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
(二)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制订了政务公开工作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工作程序、公开范围、方式与时限、监督保障等,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二是确定由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整理汇总,市直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三是严格遵循政务公开工作基本原则,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四是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工作年度考评范围,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等传播渠道作用,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重点,及时向社会公开我市相关信息。对市直部门职能、科室设置、领导分工、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固定信息予以长期公开,确保公众能够快捷、方便地获取政府信息。
(四)开展舆论宣传
1.组织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以深入宣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助力“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落实落地”为主题,我市在新区钻石广场组织30余家单位开展大型政策咨询和主题宣传活动。同时还组织基层站办所进街道、社区、乡镇、村屯、企业、医院、学校进行宣传。各单位通过设立展示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公开本单位的职能和审批项目流程、依据、时限等,并现场解答人民群众提出的相关问题,提高工作透明度,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市委副书记、市长隋显利发表署名文章,市委常委、副市长李德新莅临现场指导。
2.运用新闻媒体,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明确了新闻发言人,规范了新闻发布程序,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今年以来,共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6次,就百姓关心的民生、社会热点等问题进行了解读发布,市政府网站设立专栏同步公开。
3.积极做好政府公报发行工作。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将政府公报下发至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和公共服务场所,以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居)委会等基层单位,全年共发行6期,共计6000册。着力推进政府公报电子化进程,进一步扩大公报受众面,在政府网站首页设立政府公报专栏,展示政府公报电子版,优化电子版阅读界面,增设PDF格式浏览,实现与纸质版内容格式一致,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发行。
4.加强人才培养,紧抓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组织召开了2次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我市邀请了省政务公开办的领导和专家,对全市30多个单位200多名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提高我市政务公开战线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五)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通过政府网站、部门网站、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落实省、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进展和完成情况公开。为深入推进结果公开,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市政府网站共公开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346件,其中省政协提案4件、 市人大代表建议120件、市政协提案222件。市政府在门户网站开辟了“建议提案答复”专栏,对2019年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吸收采纳情况、办理结果进行了全部公开。
(六)开展政策解读回应
为加强政策解读,准确传递政策意图,我市要求各级政府及部门出台的政策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必须予以解读。2019年,共对28个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并在政府网站公开其中,图文图解版政策解读15个,政府网站设置了政策解读专栏,做到政策文件在政府网站发布3日内,发布相关解读信息,并将每条文件解读信息与相应的政府文件信息进行链接,以便公众及时准确地找到解读信息。规范性文件清理,对已公开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出现修改、废止、实效的情况予以公布。
围绕市政府各部门每年出台的重大决策性文件、重点民生工程、重点民生实事,我市还通过《政务访谈》形式向广大群众解读。今年共录制政务访谈节目1期。
(七)政务舆情处置。我市对涉及本地区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等予以回应,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及时发布动态信息,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规划,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题,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均对外公布;修改完善了决策预公开制度,政府网站开设征求意见栏,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我市市长热线的宣传口号是“12345,有事找政府”,这已成为全市老百姓的共识。各重点工作的牵头部门还设有自己的热线电话,专人负责接听群众的意见、建议,限时做出答复。一些部门开设微信、微博等公众平台,发布各类政务信息,解答群众疑难。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回应社会关切,使沟通成为常态,政务信息公开无阻。
(八)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9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42件,按时办结42件。办结率达100%。我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设依申请公开栏目,包含申请须知、申请流程图、在线申请、在线查询、依申请规定、申请渠道相关内容,群众答复书内容及格式规范,包括编号、标题、称呼、正文、救济途径、编号及日期,答复意见统一编号,在告知书右上角标注。
2019年,我市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九)其他工作
1.《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情况。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今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精神,完善各级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以表格形式,展示主动公开信息的名称、内容概述、责任部门、发布载体等,链接政府文件、政策解读、法律法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栏目信息。目前市政府门户网站已编制完毕并在网上公开。 重新修订了我市《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便更好地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2. 年度报告编制情况。按照有关要求,编制了《铁岭市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和中省直有关单位同步编写本地区、本单位年度工作报告,并于三月底前将全部年度报告在网上进行了公开。
3.安全维护工作。七十年国庆大庆期间,做到网站群平台小时报告和24小时值班制度,未出现安全问题。
4. 国徽使用情况。对全市政府网站使用国徽情况进行了彻底检查,未发现违规使用国徽现象。
5. 域名清理工作。对全市政府系统网站域名进行彻底清理,保留一级域名8个,二级域名21个,其余不合理、不合规域名全部清理,实现域名规范化。
6. 与葫芦岛辽宁浩天联智科技有限公司就是政府网站改版和群平台建设进行多次沟通,为2020年我市网站改版做好准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13 |
13 |
90 |
|
规范性文件 |
327 |
300 |
1109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53 |
52 |
821198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27 |
233 |
308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62 |
102 |
139194 |
|
行政强制 |
81 |
16 |
81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80 |
7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5 |
82,577,588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3 |
2 |
0 |
0 |
7 |
0 |
4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7 |
2 |
0 |
0 |
4 |
0 |
3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3 |
0 |
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3 |
2 |
0 |
0 |
7 |
0 |
4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看到工作稳步推进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中还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一些地区和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个别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不高,工作力度还不大,措施还不到位。二是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国务院和省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越来越细,我市还需要细化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形式。三是有些地区和部门工作不够深入,在公开内容上满足于公开职能、权限、程序等浅层次的内容。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按照国家、省里的部署,全面梳理应当公开和已经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网上公开的审核制度,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启动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研究,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
组织各级政府及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的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及时依法依规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予以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要全面、准确、及时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开。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对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进行细化,及时更新。
(三)深入推进重点部门的信息公开
各部门网站建立分专栏,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总专栏,集中公开各部门的重点信息。对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国有企业运行监管、公共资源配置、环境保护、转移落户人员服务、减税降费、扶贫、社会救助、就业创业、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教育、医疗、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信息全部公开,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四)持续推进办事公开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通讯、公共交通等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业,按照办事公开的要求,将产品成本、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办事过程等向社会公开,满足各方面的信息需求。通过采取更多的有效措施,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规范行政行为,主动为公众服务。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