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量: 来源:铁岭市水利局 时间:2022-05-18
2018年,市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按照市水利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安排,完善工作制度,丰富公开载体,突出行业特色,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是建立信息公开领导机制。建立完善了信息公开管理体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单位)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和培训活动,并将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的年度工作考核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修订完善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内部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完善了《铁岭市水利局重大事项行政决策制度》,对重大行政事项的决策的原则、范围、方式、分工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全面清理了各类行政审批权限,及时有效向社会公布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三是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为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我局对政府信息发布的内容、时限、信息组织、信息审核等事项提出了明确要求,确定了各科室(单位)信息公开联络员,将政府信息报送与本科室(单位)工作职能紧密联系起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完整准确。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切实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是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一年来,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我们以“丰富的内容、良好的互动、务实的应用”为主线,大力推进网站群建设,优化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平台,方便公众与政府部门的互动交流,为社会公众查找、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同时,坚持把群众易于接受、便于办事、利于参与和监督作为选用公开方式的原则,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通过网络、报纸、电视、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
五是宣传活动力度加大。今年5月15日是我省第十二届“政务公开日”。按照铁岭市政务公开办《关于组织开展铁岭市2018年“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围绕“以两个重要方面信息公开为重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主题,市水利局组织防汛办、水资源办、农建办、江河局、水土保持局、渔政站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部门,在人群集中的文化公园开展户外政策咨询及宣传活动。
市水利局设置展示板12张、发放宣传单1500余份,并安排各部门熟悉业务知识的工作人员就群众关心的水行政执法及民生水利方面的热点问题具体讲解,并与群众充分互动,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现场提出的问题答疑解惑,解决群众提出的诉求问题,收到良好的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了进一步完善政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我局加强了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完善了公开形式,增加了公开内容。通过市政务公开网和铁岭市水利局网站将领导分工,部门职责,管理权限,及基层单位的办事制度、流程、服务承诺等进行公开;将水资源管理、水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水利规划计划、工程建设、人事财务、防汛抗旱等方面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和与群众关系密切的事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并且将工作人员的照片、姓名、职务、工作范围等情况通过公示板和公示牌进行公开。把新闻宣传作为推行政务公开的一条重要渠道,建立了新闻发布机制,及时向社会发布水利工作情况,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为了让全社会及时掌握和了解我市水利发展动态,2018年我们利用铁岭市广播电台、铁岭市电视台、铁岭日报、铁岭晚报、政务公开网、民心网、辽沈日报、辽沈晚报、辽宁省水利厅网站及铁岭市水利局网站向外发布水利信息420余期,做到了全面准确、通俗易懂、直观形象,使人民群众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全市水利工作动态,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与各级领导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望相比,仍还存在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水利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我局虽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方面已取得一定进展,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还在不断完善过程中,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不能完全适应广大人民群众需要。
铁岭市水利局
2018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