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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铁岭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铁岭市自然资源局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自然资源领域重点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自然资源信息公开,扩大公众参与,提高公开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需要。

  市自然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现予以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3

115

21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7

-6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66534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5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2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1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3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2

1

4

1

1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不足。一是公开平台建设还不够完善,内容更新不够全面。二是需进一步探索新媒体政务公开的影响力。三是主动公开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四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有待于进一步拓宽、深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按照机构改革方案和职能调整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局门户网站建设,及时对栏目设置进行完善,增强信息发布功能,不断扩大门户网站影响力。二是进一步增强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培训,加强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围绕自然资源中心工作,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梳理政府信息,提供有效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