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量: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1-10-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现发布《铁岭市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是我市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关切,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努力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认真组织谋划,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铁岭实际,认真谋划全年工作。将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20]17号)、《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辽宁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辽政公领发[2020]1号)等文件内容列入年度工作任务,制定下发了《铁岭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铁政公领发〔2020〕1号),将用权信息公开、六稳六保、政策解读、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等写入工作安排,明确任务分工,主动上网发布,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制定了《铁岭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铁公开领[2020]1号),全面推进我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二)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工作。政府网站设立了“5·15政务公开日”专栏,开设重要工作部门谈、行政决策大家看、服务事项高效办、群众难题我来答、政务公开社会评等5个版块。集中发布了140条相关决策信息,发放各类宣传物品1500余份,现场解答、受理了群众的咨询共120余件;开展政务访谈42人次,解答了286个问题;11个部门走进8890、12345平台接听热线,解答群众难点问题,极大地提升了公众通过政务公开获取政府信息和政务服务的意识。
开展全市政务公开培训1次,邀请省政务公开工作专家对全市100余人次进行了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了全市公开战线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严格落实主动公开工作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全市行政机关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等多种载体主动公开信息123754 条。其中,公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75件,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文件,采用图表图解、视频访谈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解读,让群众听得见、看得懂。
组织市县两级行政机关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公开2019年度铁岭市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度预算草案,按时公开各级各部门上年度部门决算和本年度部门预算。
在各级政务服务网集中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行政裁决、行政确认等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共1377项,处理决定信息2879670条,并集中公开了有关事项的基本信息、办理流程、办理材料、办理条件、设定依据等信息。
集中公开我市用权信息、六稳六保政策文件、公共卫生信息公开等项重点工作任务相关信息1万余条。围绕营商环境,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注重提升经济政策解读回应当道的权威性。
对照国务院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我市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完成铁岭市市、县、乡三级26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目录包括了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
组织编发市政府公报12期,公开政府文件39件,发行1.2万册,实现了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公开。
(四)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修订本地区本部门公开指南,着重完善依申请公开各项工作规范,包括畅通申请渠道、规范申请方式、受理流程、答复形式、答复时限、答复意见等。
2020年,全市共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件,均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
(五)全面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和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办整合工作,全市政务新媒体从152家减少到56家。全年抽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252余家次,合格率达98%以上,按月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进行通报,促进了公开平台健康有序发展。持续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市政府部门网站已全部纳入市政府网站群集中管理。
(六)切实强化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重点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平台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细化了政务公开检查指标,通过网上核查、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全市7个县区、29个市直部门开展2020年度政务公开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措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11 |
11 |
93 |
规范性文件 |
352 |
264 |
125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2804 |
6953 |
100959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893 |
-59 |
517776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033 |
468 |
1333787 |
行政强制 |
230 |
75 |
18508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44 |
-45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79 |
36293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8 |
5 |
0 |
0 |
0 |
0 |
6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6 |
2 |
0 |
0 |
0 |
0 |
3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2 |
0 |
0 |
0 |
0 |
2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4 |
1 |
0 |
0 |
0 |
0 |
1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3 |
0 |
0 |
0 |
0 |
0 |
3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7 |
5 |
0 |
0 |
0 |
0 |
6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2 |
0 |
1 |
4 |
0 |
0 |
17 |
0 |
17 |
1 |
1 |
0 |
0 |
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市还存在政策解读仍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仍需完善、监督管理责任有待落实、内容保障机制有待健全等问题。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推动全市行政机关优化政策解读工作机制,丰富解读形式。多用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讲清政策出台背景、新旧差异、重要举措等,提升政策解读的可读性。二是按照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建设,做好我市“一张网”建设工作;三是督促指导全市各级各类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压实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责任;四是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建设,推动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