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铁政办明电〔2021〕1号,以下简称《通知》)的具体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现将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市司法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李永贵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指导、协调、检查。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学习传达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将我局重大政府信息公开到政府网站,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按照政务公开办的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铁岭市司法局信息发布审核制度》、《铁岭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铁岭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铁岭市司法局公众代表列席会议制度》等规章制度。从受理、办理、答复三个方面进一步规范我局依申请公开的工作程序,有效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多平台公示公开。铁岭市司法局结合自身没有网站的实际情况,选择多渠道的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政策会议公开采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的方式进行公开,财务预算决算、重大项目招投标积极在网上公示公告。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涉企执法检查计划、行政制发主体公告等重大涉业务事项均做到政务公开,同时,调拨经费铁岭市电视台、铁岭日报开展合作,对全市司法行政政务信息进行宣传和公开。利用“铁岭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对司法行政工作进行网络自媒体宣传。 做好“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并充分发挥铁岭市政府门户网站、铁岭政务服务网和12348辽宁法网等网络综合平台,宣传司法行政工作,运用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做好人民群众法律工作,同时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四)结合法治宣传职能,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1.今年5月份,以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名义制定、公开、下发《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2020年度铁岭市市(中、省)直机关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铁法委办发〔2020〕5号),切实将市委、市政府“七五”普法规划、“社会治理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部纳入2020年度普法责任制清单。
制定《铁岭市开展“社会治理 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以“一月一调度、一月一主题”为抓手,在疫情防控、全国“两会”、国庆期间以及重要维稳安保时间节点,集中开展维护公共安全、防范重大风险、加强安全生产、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依法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在“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税法宣传月、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宣传周、“6.26”禁毒日、“9.30”烈士纪念日、“11.9”消防日、“12.2”交通安全日、“12.4”宪法宣传周等法律法规纪念日、宣传周、宣传月,集中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2.开展专项法治宣传。2020年初新冠疫情暴发,铁岭市司法局第一时间联合各地和各执法普法单位,运用多媒体进行正面宣传引导,重点联合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等单位压实普法责任,运用法治思维开展疫情防控工作。铁岭市司法局拍摄依法防疫微视频、战疫宣传片,通过防疫社区“网格化”管理微信群,发送到每一个社区居民的手机中,深受社区居民欢迎。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发挥工作职能,成立“企业管家”工作组,结合“千人帮千企”工作,将法援律师送进企业,对复工复产企业开展帮扶走访活动250余次。
3.创新开展第三个国家宪法宣传周宣传。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国家机关和社会履行好宪法宣传责任,扩大宪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12月2日,铁岭市司法局通过“铁岭普法”微信公众号推送《我与宪法》宣传短片,再通过约600个“普法微信群”向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集中进行推送,覆盖机关、企业、农业农村、教育等各行各业,24小时内在线阅读量达到10万+。宪法宣***期间,全市共开展宣***动300余场次;开展法律咨询活动140余场次;自制宪法宣***、折页、海报、条幅、展板2万余份,受教育群众20万余人次。
4.抓法治示范村普法阵地培育,大力夯实基层依法治理。组织开展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工作,经过综合评估,推荐铁岭市西丰县凉泉镇泉北村委铁岭市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至此达到全市7个县(市)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覆盖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按照辽宁省《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培育17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示范社区,夯实基层依法治理基础,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5.2020年我市的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新增了与铁岭电视台的合作,加大推动传统媒介开展普法工作力度,至此形成了报纸、电视台、新媒体三方联动的全方位宣传格局。在报纸类媒体上主要集中在《辽宁日报》、《辽宁法制报》和《铁岭日报》,在电视媒体上在铁岭电视台开通《铁岭司法》专题栏目,新媒体在原有“铁岭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的基础上,开通了“铁岭普法”微信公众号。一年来,共编辑全市司法行政宣传信息651条,其中发布“铁岭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219条、发布“铁岭普法”微信公众号47条,在《辽宁日报》刊登作品3篇、在辽宁电视台《辽宁新闻》发布新闻1篇、在“学习强国”“辽宁平台”发布作品3篇、在《辽宁法制报》刊登报道19篇、在《铁岭日报》发布“司法行政专版”专版30期,其中对开版两期,共计32版,见报稿件200余篇,在铁岭发布APP及铁岭发布微信公众号刊发稿件20余条,在铁岭电视台播出《铁岭司法》专题报道12期、制作高清短视频公益宣传片1个、播发国家安全日、宪法宣传周公益宣传片140条次。
6.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工作,做好“铁岭政法三同步”工作任务。自8月末开始,共完成市委政法委交办的“辽宁政法”手机平台任务18次、***练任务7次、在线培训答题任务1次。经过4个月的努力,形成了全局2名领导层***和20名市级***全部定岗定责,保证在每一次网评任务中都能够全员参与、迅速响应,其中2次周末网评任务都做好了100%完成,另在全市率先发现网评任务1次,及时上报市委政法委并在全市机关率先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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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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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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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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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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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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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47 |
8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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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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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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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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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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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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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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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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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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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1 |
3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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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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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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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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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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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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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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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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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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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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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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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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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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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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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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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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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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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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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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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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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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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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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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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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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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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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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 |
复议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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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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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对公开工作研究还不够深入,单位还没有单独建立官方网站的能力,二是政府官方网站功能利用还不到位。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提高认识,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基础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对信息和文件公开工作要深入研究,同时督促机关各科室要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学习和运用工作,通过政务公开做到司法行政工作法治化、透明化,为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我局收到人大建议第841009号“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环境治理的建议”和人大建议第841088号“关于尽快出台我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的建议”协办件,局领导高度重视,对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圆满的完成了建议的答复工作。
铁岭市司法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