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编制。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报告所列的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若对本报告有疑问,请直接与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铁岭市金沙江路28号,邮编:112008,电话:024-72682316)。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及时、主动、准确、高效地向社会公开我局制发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精准确定公开对象,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将其作为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途径;始终将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重要手段。我局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兰浩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综合法规科的党组成员、副局长高伟同志担任,成员包括局机关各科室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法规科,负责发布信息数据资源的统一管理、信息服务的整合加工、互动诉求的响应处理、展现形式的优化创新等工作,做好信息内容的策划、采集、编制和审批,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报送信息素材主要由产生可公开政务信息数据和具有对外政务服务职能的业务科室提供。相关业务科室要积极利用政府网站发布信息、提供服务,确保所提供信息内容权威、准确、及时。
(二)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制定了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建立由信息撰写人、科室主要负责人、信息报送员、分管领导四级审核制度、发布信息保存制度、内容审查机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加强平台建设,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辽宁省政务服务管理系统,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事项47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检查8项,行政处罚32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便于市民通过铁岭市政务服务网了解我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形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铁岭市人民政府网站,同时根据需要,也通过媒体、新闻发布等其他形式向社会进行公开。
(二)公开的主要内容。通过铁岭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对《铁岭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铁岭市进一步简化优化电网工程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实施方案》《对铁岭市水泥行业能耗专项核查结果》《第五批省级绿色制造名单》《铁岭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验收结果》等内容进行了及时公示;通过市委、市政府信息渠道报送各类公开信息47条;通过铁岭日报、铁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开公示各类信息112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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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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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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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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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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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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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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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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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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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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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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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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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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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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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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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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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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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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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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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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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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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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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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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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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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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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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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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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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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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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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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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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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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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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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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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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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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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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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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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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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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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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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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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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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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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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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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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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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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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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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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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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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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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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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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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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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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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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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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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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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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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各项要求逐一落实。目前,尚无部门网站,建设部门网站人力、物力、财力均无法满足,在实际工作中有些捉襟见肘。
2021年改进措施如下: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在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同时,重视政务公开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专业素养,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相互协调,确保政府信息规范、完整、准确。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落实,充分调动各科室信息报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三)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继续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紧扣上级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领域的信息主动公开,争取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公开上取得新突破。
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扎实推进各项有关工作,确保《条例》《规定》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使政府信息公开在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