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1日
为贯彻水利部松辽委和省水利厅工作部署,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扎实推进全市河湖岸线利用建设项目和特定活动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去年10月底开始,明年5月底结束,清理整治对象含以下三方面:一是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涉河建设项目;二是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弃置砂石或者淤泥,爆破、钻探、挖筑鱼塘,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三是岸线整治修复,利用河湖岸线建设生态廊道、公共体育设施、开展滩地生态治理和文体活动等。整治措施以依法依规办理审批手续为主,确属妨碍河道行洪的,须采取补救措施消除不利影响,严重碍洪问题要应清尽清,确保河道防洪安全。
截至目前,我市已排查河湖岸线利用建设项目和特定活动792项,发现问题664项,已整改418项,其中2023年需完成的133项流域面积在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河湖岸线利用建设项目和特定活动已全部完成整治,剩余问题明年5月底前完成整治。
下一步,市水利局将充分发挥各级河长和水利站、河道所,水管员、库管员、护堤员的作用,发现未批先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特定活动的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置,严防新增问题,切实保护好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