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水利局建立山区河道管理责任体系

来源:铁岭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9日

  我市东部山区河道数量众多,分布广泛,有强降雨引发山洪灾害的危险。与此同时,东部山区居民傍水而居,一旦发生山洪灾害且避险不及时,将造成人员伤亡。

  为全面加强山区河道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水利局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组织铁岭、开原、昌图、西丰、调兵山、清河等地详细梳理山洪灾害防治区内流域面积小于200平方公里的河流基本信息,形成山区河流名录,逐河逐段地落实河长责任人、防汛抗洪人民政府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承担河道管理保护领导责任、防汛责任、部门责任和巡查管护责任。

  截至目前,我市境内210条河流共落实四类责任人1659人次。市水利局今后每年将根据山洪灾害发生情况、山洪灾害补充调查评价结果等,动态调整山区河流管理四类责任人名单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