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5日
各相关技术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虚报冒领补贴现象的发生,铁岭市农业农村局决定采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平台服务,通过平台申报审核补贴面积,实现精准审核,确保补贴资金安全。现就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平台服务进行询价,诚邀参加报价。
铁岭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平台服务采购项目。
通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服务,实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审核全过程监管,做到全过程留痕。平台需具有农户管理、经营主体管理、职工管理、地块管理、补贴管理和合同管理等功能。可实现农户信息、职工信息、经营主体信息、合同信息、补贴信息的增删改查。按照补贴申报流程逐级申报补贴信息,设置补贴标准,将补贴明细记录查询并支持导出。系统需配置比对模型,在补贴申报过程中对通过模型分析发现疑似问题,并将问题下发至申报单位根据风险级别核实处理,实现靠前监督,杜绝虚报冒领问题发生。
(一)技术要求:本项目要求按照《辽宁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和《铁岭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文件标准执行。
(二)经费预算:本项目总预算经费11.5万元。
(三)时间要求:铁岭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平台于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所有项目需求内容上线运行。
(四)报价资格及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报价;
7.其它资格条件:
(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2)报名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3)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上下载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6)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四、项目评审方法及中标条件
本项目由铁岭市农业农村局项目评标小组评审确定,性价比高、技术能力强的投标者优先。
请各有意向参与投标的单位于2023年2月24日前将采购文件登记表、采购报价明细单、供货商资质证明、供货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货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相关资料邮寄至铁岭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拟于2023年2月27日10:00时,在0868会议室举行项目评审会议。
邮寄地址:辽宁省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28号铁岭市农业农村局法规科
联 系 人:王 莹
电 话:79860321 13504329998
附 件:报价所需相关资料模板市农业农村局自行采购附件.xls
铁岭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