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6日
2021年,我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任务,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把法治要求贯穿到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为努力建设法治政府部门,促进交通运输发展提供了法治引领和保障。现将我局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工作机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法治部门建设的组织领导,将述法工作纳入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之一。对党中央各项决策认真学习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主题组织扩大学习,明确提出全行业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抓落实的工作要求。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局长高度重视,始终坚持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推动,全力推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局长年终述职内容。成立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落实依法行政的各项相关工作,各科室负责本部门相关依法行政事项,形成了局领导亲自抓、专门机构负责落实、专业人员具体办事、相关科室协同参与的良好格局,强化依法行政保障措施,规范决策行为,全面推动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序开展。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为规范交通运输行政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营造公平竞争的交通运输市场环境,制定了《铁岭市交通运输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管理,从源头上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制定了《铁岭市交通局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我们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依法强化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清理结果对外公布。
三、依法决策情况
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对涉及民生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前广泛征求意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及工作程序,推进重大问题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听证和公示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执法检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外部和内部考核,并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一是严格执法程序,做到执法合法。针对执法实践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关键环节,进一步细化执法标准,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环节,进一步完善权力公开、阳光执法运行机制,确保依法、有章可循,推动交通运输执法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二是强化执法责任,做到执法公正。执法过程公开、公正、透明,强化权责一致、违法必究的责任意识,全面推行交通执法责任制,用制度制止和纠正不履行职责、滥用权力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杜绝影响交通运输执法形象、事业发展大局的行为。三是依法落实行政职权。创新政府管理方式,优化政府公共服务环境,满足群众办事需求,提升政府服务质量和水平,全面梳理六类政务服务事项。依据国家基础目录和省参考目录内容,抽取、核对涉及本部门的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其他权力六类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编制办事指南。此外,切实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既是维护国家法律权威、提升执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保障。始终将严格规范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公正文明执法放在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位置上,从多方面积极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坚决防止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现象,让用权执法不再随意任性,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一是进一步加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凡新任上岗的交通执法人员,必须经统一培训、统一执法资格考试,并在考试合格申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后方能上岗。二是进一步加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行为管理。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执法人员着装规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制度,从工作纪律、衣服着装、执法规范化行为等方面,对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严格要求,督促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规定,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和规定开展执法活动。三是进一步加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全面推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制度,进一步强化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法制教育学习,着力提升交通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和提高交通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五、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全面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是推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途径,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从多方面加强领导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强化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学习。建立健全了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制定了《学法工作计划》《执法人员教育学习培训方案》,组织召开了学法用法辅导讲座和季度学法活动,组织开展了执法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进一步丰富了领导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增强了领导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提高了领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法治实践。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法制审核作用,让法律顾问对交通建设项目合同、重大行政决策、重大突发事件、疑难信访事项、社会公共事件等参谋把关,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行政决策和管理行为科学化和法制化。
六、普法宣传教育
制定《铁岭市交通运输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计划》、《铁岭市交通局普法责任清单一览表》等,统筹安排,明确目标,细化责任。依托重要法律宣传节点,面向社会公众进行法治宣传。结合“路政执法宣传月”、“国家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禁毒宣传日”、“宪法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有利时机,通过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和张贴宣传标语等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理论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禁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治、依法行政等有关法律法规,普及群众法律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社会“正能量”,营造和谐稳定氛围。
七、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有效的监督机制是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深入推进的主要条件,我们一是拓宽监督渠道,在政府网站及时公布各类重大信息,进一步提升了政府管理效率和公众服务水平,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畅通法治便民渠道,公开办事依据、办事要求、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一律实行公示,并公开举报电话。三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检查,近年来我局承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件满意率为100%。三是建立舆情处理制度,认真听取公民团体和公民个人对本单位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民和媒体的监督,及时反馈处理情况。
八、内部制约机制
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逐步形成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长效机制。认真开展了我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评议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不定期深入交通执法一线,对执法活动进行了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将执法权力置于有效监督之下,逐步形成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制定《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推进依法行政,促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树立交通运输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九、行政调解和信访工作
依法认真做好行政调解和信访维稳工作可以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关乎社会稳定大局,是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局高度重视,紧紧抓住矛盾纠纷化解和信访维稳工作这一重点难点问题,积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和“讲政治、敢担当、善包容”的人文精神,扎实做好交通行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和信访维稳工作,确保了交通行业稳定健康发展。一是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政府要求,紧抓关键时间节点,在客货运领域、工程建设领域等重点交通领域,进一步加强排查化解力度,深入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矛盾纠纷、群体性矛盾隐患等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认真排查了重点运输企业、行业重点人群等存在的矛盾纠纷隐患,集中化解了一批突出矛盾纠纷,维护了行业稳定;二是抓好信访维稳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加强信访维稳工作重要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强了群众来信、上访、电话网络信件、信访积案化解等工作力度,化解和稳控了一批交通行业重点信访人、信访件,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十、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完善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制度。增强依法行政自觉性,理顺行政机关与群众之间的关系,有效化解行政机关与群众之间的矛盾,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新方法,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服好务。近年来,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