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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辽宁铁岭100MW/2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辽宁清电盛储新能源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四合镇(中心地理坐标E:124°4′14.728″,N:43°2′28.760″),主要建设内容为共享储能电站一座(含储能单元和220kV升压站一座):储能单元装机容量为100MW/200MWh,采用钠离子电池、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混合布置方式,共计安装14个3.3MW/6.6MWh钠离子电池储能系统,2个1.9MW/3.8MWh钠离子电池储能系统,20个2.5MW/5M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储能电池经过PCS(电压源型)变流后,通过35kV升压变就地升压至35kV,以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新建220kV升压站35kV母线侧。站内配套建设220kV升压站一座,储能电站最终通过1回220kV线路拟送至铁岭500kV变电站(待建)220kV侧,线路工程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项目总投资35410.84万元,环保投资146万元。 |
(一)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二)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基础开挖、场内道路修筑、施工车辆装卸行驶等产生的扬尘污染,采取施工场地周围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加快施工、洒水、清扫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须满足《辽宁省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施工废水主要是车辆、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过程中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达《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夜标准要求。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为生活垃圾和施工废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至指定垃圾处置场所;施工废料在施工过程中就地回收利用,用于地基加固、道路填筑等;不能回收利用的委托有关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加强施工管理和施工人员教育管理,严格划定施工范围,优化施工工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表土剥离后单独堆存,用于后期厂区绿化,施工完毕后做好现场清理、植被恢复等工作。 (三)落实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堆肥还田。 2.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产生的到期钠离子电池储能系统由厂家回收处理、废磷酸铁锂电池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10m2),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理。含油抹布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点(16m2),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事故产生的废变压器油暂存于事故油池(50m3),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废暂存点的设置和运行管理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至当地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处理。 3.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合理平面布置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落实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期间,项目电磁环境影响主要来自升压站220kV主变压器及相关线路。加强电气设备维护,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确保区域电磁环境质量达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的标准限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