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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2月拟审批建设项目公示

来源:铁岭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5-03-1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已审查的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312日至3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79890107

  通讯地址:辽宁省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46号

  邮编:112000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情况

1

发动机缸体缸盖毛坯喷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铁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辽宁龙华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沈阳恒晟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辽宁龙华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位于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腰堡镇辽宁专用车生产基地,本次拟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万元,在现有厂房内新建喷涂生产线一条,对现有工程产生的铸件进行表面处理。项目建成后,喷漆能力为铸件10000t/a

1.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无新增生活污水,现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人铁岭铁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出水口pH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2三级标准其他污染物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2浓度限值

2.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调漆、喷漆、烘干工序全部在密闭喷漆间内进行。喷漆间密闭,负压收集的有机废气通过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15排放,苯系物、非甲烷总烃、总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限值要求,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限值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14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漆桶、废油桶、废漆渣、废抹布、废手套等危险废物放置于危废专用容器内,暂存于厂区现有危险废物贮存库内(36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落实噪声环境保护措施。应首选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合理平面布置。东、南、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西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2

年产46万套汽车内饰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铁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沃柏精工制造(铁岭)有限公司

辽宁铭鑫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租用位于辽宁省铁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辽宁专用车生产基地辽宁安岭经济发展有限公司4#厂房,新建1条宝马电动出风口生产线,内含注塑机、模温机、干燥机等生产设备每年生产46万套汽车内饰件。项目总投资2900万元,环保投资24万元。

1.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铁南工业污水处理厂,出水口pH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2三级标准其他污染物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2浓度限值

2.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包围型集气罩集中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运营期产生的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臭气浓度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表1中厂界新改扩建二级标准和表2中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3.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不合格品、原料废包装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其贮存、运输、处置需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油水混合物、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危废点(10m2)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冷却水循环系统产生的废滤芯定期由厂家回收不在厂区内贮存。

4.落实噪声环境保护措施。应首选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合理平面布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3

辽宁嘉丰科技有限公司备用燃气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铁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辽宁嘉丰科技有限公司

辽宁易林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位于辽宁省铁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要产品为缓释掺混肥料、复混肥、中微量元素肥、硫包衣缓释肥,企业现状采用一台4t/h天然气锅炉为全厂供热,包括办公室供暖、复混肥质粒工序、复混肥物料烘干工序、包衣缓释肥预热工序、包衣缓释肥涂蜡工序。本次新建1台2t/h的备用燃气锅炉,正常情况下不开启,在4t/h天然气锅炉无法运行时开启。项目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

1.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锅炉排污水(包括软化废水)全部用于现有项目水洗塔,无废水排放。

2.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燃气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烟气经1根13m高烟囱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锅炉软化水装置废离子交换树脂厂家回收处置。

4.落实噪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应选购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

铁岭五星密封研究所有限公司5G数字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银州工业园区

铁岭五星密封研究所有限公司

天圆检测(大连)有限责任公司

铁岭五星密封研究所有限公司购买位于铁岭市银州工业园区内银海干燥设备厂土地及厂房建设5G数字化车间一座,年生产夹布油封2万件,变桨偏航密封20万米。总投资20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1.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经过园区管网流入铁岭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口pH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2三级标准其他污染物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2浓度限值

2.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1#-1车间密炼废气:设置独立密炼车间,于密炼机、返炼、预成型出料口处设置集气罩局部抽风;1#-2车间硫化线废气:微波硫化生产线产污设备上设置双层调节型风百叶局部抽风,2#车间硫化、注塑废气:硫化、注塑设备上方设置上吸式集气罩局部抽风。上述工序产生废气一起经过一套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需高于23m。

企业排气筒排放的橡胶生产废气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表2标准限值。企业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二级标准,企业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

3.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边角料、一般包装材料、废蜂窝沸石,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15m2),其贮存、运输、处置需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布型、半成品胶条废包装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危废点(15m2)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冷却水循环系统产生的废滤芯定期由厂家回收不在厂区内贮存。

4.落实噪声环境保护措施。应首选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合理平面布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

辽宁凯圣锻冶有限公司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清河杨木铸造产业园

辽宁凯圣锻冶有限公司

沈阳恒晟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杨木林子镇前杨木林子村。本次升级改造引入连轧生产线、铸造生产线以及废钢渣处理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集装箱门角柱21万t/a(连轧生产线)、集装箱角件1.5万t/a(铸造车间)、年处理废钢渣26000t(废钢渣处理生产线)。本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140.505万元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中频炉循环冷却水、连轧循环冷却水、闷渣循环水、除尘用水定期补充不外排。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熔化废气经“全包围集气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3)排放;造型、浇注、落砂、打磨废气经“侧吸半包围集气罩+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应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的要求;非甲烷总烃、甲醛、酚类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要求。精轧废气经“顶吸半包围集气罩+塑烧板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6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颗粒物应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3的要求。倾倒、闷渣、清渣废气经“侧吸半包围集气罩+高效湿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6m高排气筒(DA006)排放,颗粒物应满足《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表3的要求。

3.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浇冒口、金属废料、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熔化工序;废炉渣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能力单位处置;铸造生产线废布袋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不在厂区内储存;铸造生产线除尘器收集尘以及连轧生产线(精轧工序)除尘器收集尘集中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能力单位处置;废覆膜砂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废钢材集中收集后,返回炼钢工序;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沉渣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能力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废油桶暂存于现有危废贮存库TS001(96m2)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贮存过程中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减振、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四周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6

辽宁金农达农机有限公司农机维修

及回收拆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开原工业区铁西北部产业区

辽宁金农达农机有限公司

辽宁绿创环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开原工业区铁西北部产业区。本项目租赁开原市勃农机械有限公司用地,建设1座生产车间、1座喷涂车间,生产车间内部设置拆解区域、维修区域等,项目建成后,年维修农机500台,拆解农机1500台。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33万元。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均质+隔油+絮凝+沉淀”,处理能力2.5t/d)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喷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固化废气先经“低氮燃烧技术、旋风+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与危废库废气、抽油废气共用一套二级活性炭装置(TA001)处理,废蓄电池贮存废气采用“微负压收集+干式酸雾器(TA004)”处理,上述废气最后通过同一根20m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TVOC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表1、表2标准;硫酸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二级标准;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标准,同时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地区排放限值要求。

切割、焊接、打磨废气经过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厂界、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表3排放限值要求。

3.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物、废零部件、焊接废物、布袋截留废物、除尘灰、废布袋、生物质灰渣贮存于新建的一般固废暂存间(50m2),定期综合利用或交由一般固废收集单位转运处置;可回用件贮存于回用件贮存库(20m2);危险废物贮存于危废库(72m2),其中废油液贮存于独立库(10m2)中,废蓄电池贮存于独立库(6m2)中,废油箱、废尾气催化剂、废电子部件、废活性炭、废含汞灯泡、含油抹布、沉淀渣和油泥、废机油桶等暂存于危废库中其他区域,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危险废物贮存过程中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西、南、北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东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