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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月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铁岭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5-01-2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已审查的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21日至1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79890107

  通讯地址:辽宁省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46号

  邮编:112000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情况

1

建华建材(辽宁)有限公司掺合料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铁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华建材(辽宁)有限公司

辽宁省矿产勘查院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技术改造旨在优化现有管桩生产线(1#)生产工艺流程,提高产品品质,减少部分生产工序新鲜水用量,同时改变废水排放方式;再将现有1台25t/h燃煤蒸汽锅炉改建为1台25t/h燃生物质蒸汽锅炉,以减少废气污染源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20万元。

1.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锅炉排水、蒸养废水分别经沉淀池、蒸养池静置后与反渗透浓水、水养废水混合后部分废水回用于生产,剩余废水排入厂区内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至铁岭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厂区防渗化粪池,再经厂区内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至铁岭市经济开发区官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锅炉废气经旋风+袋式除尘器+SNCR脱硝处理后,依托现有1根50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锅炉灰渣、废离子交换树脂、除尘灰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其贮存、运输、处置需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包装桶分类收集,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落实噪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选购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2

年产2万根电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铁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元亨建设有限公司

铁岭市丰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购买铁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辽宁中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厂区,利用厂区内原有生产车间、办公楼、食堂建设年产2万根水泥电杆项目,总拟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万元。

1.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产生的搅拌清洗废水、软水制备废水、蒸汽发生器废水、经车间内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汽车清洗废水经洗车平台内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厂区办公楼原有防渗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铁南污水处理厂。

2.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燃气蒸汽发生器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由1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搅拌机投料口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后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高15m排气筒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的排放要求。

水泥筒仓粉尘经仓顶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筒仓顶部排气孔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的排放要求。

原料堆放、输送上料需要密闭处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的标准要求。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3.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除尘灰、沉淀池沉泥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废钢筋等一般工业废物集中收集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间,其贮存、运输、处置需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废布袋、废树脂由厂家更换时统一回收,不在厂区贮存;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机油、废油桶、废脱模剂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4.落实噪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应选购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3

昌图瑞博亮中桥260MW风力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昌图

昌图瑞博新能源有限公司业有限公司

沈阳市灏澄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铁岭市昌图县亮中桥镇、十八家子镇、通江口镇境内。项目总装机容量为260MW,选用风力发电机组34台(其中33台7.7MW满功率运行,1台限功率5.9MW运行),并配套建设34座箱式变电站。34台风力发电机组汇成10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本项目拟建的220kV升压站。总投资为133946.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8万元,建设工期为18个月。

1.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利用附近卫生设施或设置临时防渗厕所,定期依法依规处置;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工地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施工时尽量减少占地,施工前剥离保存表土,施工时减少对植被、林地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和生态补偿。

2.落实防沙固沙措施。主要以工程措施为主,辅以必要的临时措施,并在施工结束后对可绿化位置进行绿化。各防治区布设表土剥离、表土回覆、土地整治、绿化、临时堆土防护等措施。

3.落实运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升压站食堂设油烟净化器,餐饮油烟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排放要求。

4.落实运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升压站防渗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清掏,依法依规处置。

5.落实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液压油、废铅酸蓄电池、废活性炭、废油抹布收集后暂存升压站危废贮存点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变压器事故废油经防渗事故池收集,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6.落实运营期噪声环境保护措施。风力发电机组选用低噪声设备,经常对风机进行维护和检修,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机器运转不正常时噪声值增高,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升压站优选低噪声设备,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7.落实光影环境保护措施。在居民受影响的时段采取停机措施,确保不会对各乡镇居民造成光影影响。

8.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4

辽陆港智惠仓储物流(铁岭)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铁南工业园区

辽陆港智惠仓储物流(铁岭)有限公司

辽宁铭鑫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工程位于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腰堡镇,工程专用线在乱石山车站南侧接轨,接轨点里程K750+721.51(京哈线),并行京哈线前行0.5km后,进入辽陆港智惠仓储物流园,线路全长1.9km。本工程总投资18550.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4.5万元。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进行建设。

(一)施工期

1、需在工程施工场地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以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工程材料、土石方、建筑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用密闭防尘网遮盖、洒水等措施,并在48小时内及时清运;施工机械在挖土、装土、堆土、路面切割、破碎等作业时,应当采取洒水等措施;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要用蓬布苫盖,以防物料飞扬;对运送砂石料的车辆应限制超载,不得沿途洒漏;粉状材料应罐装或袋装;土、水泥、石灰等材料运输禁止超载,并加盖篷布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表1扬尘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布局施工机械;采用连续彩钢板围挡;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座及临时声屏障;施工期应进行场界声环境监测,噪声排放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控制。

(一)运营期

1、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排放机车类型;厂界设置围挡,敞顶箱设置可折式顶梁支撑的帆布、塑料布或涂塑布制成的顶棚;严格执行环境监测制度,定期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以便根据实际污染状况采取必要措施,减轻不利影响。站场厂界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设置雨水系统,对工程范围内雨水进行收集,收集到的雨水排入已建成的市政管网;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20m3)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铁南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pH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标准要求,其他污染物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

3、噪声影响保护措施

对铁轨进行定期维护及保养,减少轨间错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

运行时期列车应按照限速行使且在规定时段内行使;站场四周设置围墙(挡)高度2.5m。

本项目距京哈铁路外轨中心线65m内(边界30m+35m)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b类,以外执行2类声环境质量标准。因本项目在京哈线乱石山站接轨,与京哈铁路并行且京哈铁路属于既有铁路,故铁路外侧轨道中心线30m处还应满足《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GB12525-90)修改方案中的表1要求;园区站厂界东、西、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南侧临近中央街执行4类标准要求。

5

辽宁嘉亿杰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铁岭分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银州区

辽宁嘉亿杰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铁岭市昌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辽宁嘉亿杰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铁岭分公司成立于20189月,租赁位于铁岭市银州区地运所村废弃的预制件厂闲置厂区建设年产3000万免烧砖项目。由于制砖产品销量不佳,辽宁嘉亿杰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决定利用现有的炉渣筛选车间,增加除铁器、跳汰机、选铝机、摇床、压滤机、球磨机、输送机等炉渣筛选设备,提高炉渣筛选效果,技改后炉渣筛选车间的筛选能力不变,仍为400t/d,其中200t/d炉渣经筛选后用于制砖,另200t/d炉渣经筛选后作为炉渣集料直接销售,现有制砖产能减半。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10万元。

1.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技改项目生活污水不新增,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技改项目在炉渣上料工序新增半封闭上料斗,筛分、破碎工序已设置集气罩,产生的颗粒物均通过管道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需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要求。

3.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不合格产品置于成品集料库,返回焚烧发电厂作为飞灰填埋场垫层;未燃尽垃圾暂存在炉渣筛选车间的垃圾堆放区,返回垃圾焚烧厂处理;磁选、跳汰、选铝工序筛选出的金属暂存在炉渣筛选车间的金属堆放区;布装除尘器收尘、车间地面回收颗粒物置于原料库,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泥渣直接置于成品集料库,部分回用于制砖,部分返回焚烧发电厂作为飞灰填埋场垫层;上述一般固体废物的贮存、运输、处置需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废机油(桶)、废铅酸蓄电池暂存于已建设危废暂存间(25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4.落实噪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应选购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