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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12月上旬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拟审批公示

来源:铁岭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12-2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12月上旬已审查的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拟作出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2月23日至12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79890107

  通讯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46号

  邮编:112000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辽宁华电铁岭昌图一期450MW离网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调兵山市华电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两家子农场、头道镇、长发镇、大四家子镇、大兴镇、后窑镇、金家镇、十八家子镇境内。总装机容量为450MW,选用单机容量为7150kW的风力发电机组63台(其中3台机组降功率至7000kW运行),并配套建设63座箱式变电站。新建1座220kV升压站,配置80MW/80MWh储能站。63台风力发电机组通过16回35kV架空线路接入拟建220kV升压站,升压站以1回220kV输电线路接至220kV制氢变电站(220kV送出线路及220kV制氢变电站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直接为储能和制氢提供电源。总投资为20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78万元,建设工期为19个月。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升压站食堂设油烟净化器,餐饮油烟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排放要求。危废库设置气体收集装置和气体净化设施,非甲烷总烃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

2.落实运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升压站防渗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清掏,依法依规处置。

3.落实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液压油、废铅酸蓄电池、废活性炭、废油抹布收集后暂存升压站危废贮存库(30.34m2)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变压器事故废油经防渗事故池(150m3)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贮存库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

4.落实运营期噪声环境保护措施。风力发电机组选用正规厂家生产的低噪声设备,经常对风机进行维护和检修,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机器运转不正常时噪声值增高,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升压站优选低噪声设备,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风机设置600m噪声防护距离,应与当地政府及规划部门协调沟通,原则上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和商业场所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5.落实光影环境保护措施。在居民受影响的时段采取停机措施,确保不会对各乡镇居民造成光影影响。

2

铁岭东升石油机械有限公司智能采油设备制造车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铁岭东升石油机械有限公司

沈阳东环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铁岭市银州工业园区,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改扩建,不新增占地,对现有车间进行改造。增加产品的种类,并增加热处理、表面处理等工序,为全厂产品配套。扩建项目年产抽油泵、特种泵60000台,防腐耐磨泵筒50000根,螺杆泵2000台,潜油电泵1000台,井下工具3000套。

1.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含铬废水、含镍废水排入各自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各自生产工序不外排;酸碱废水、废气治理设施废水排入酸碱废水处理系统,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纯水机废水、锅炉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统一由厂区内的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铁岭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初期雨水漫流至初期雨水池内,经过检测,满足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未满足标准排入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出水口pH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2三级标准其他污染物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2浓度限值

2.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下料粉尘经过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由20m排气筒(DA001)排放;淬火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通过油雾净化器(TA002)处理后由20m排气筒(DA002)排放;碳氮共渗废气经过水吸收装置(TA003)处理后由20m排气筒(DA003)排放;喷焊、喷砂废气分别经过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后由20m排气筒(DA004)排放;调漆、喷漆、晾干废气密闭收集,经过“纸盒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5)处理后由20m排气筒(DA005)排放;注胶、硫化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6)处理后由20m排气筒(DA006)排放;铬酸雾经过集气罩收集,通过“凝聚回收+还原吸收”塔(TA007)处理,盐酸雾、硫酸雾经过集气罩收集,通过碱液吸收塔(TA008)处理,统一由20m排气筒(DA007)排放;2台燃气锅炉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由同一根17m排气筒(DA008)排放;危废贮存库废气经过活性炭吸附(TA009)后由20m排气筒(DA009)排放。

上述有组织废气:酸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燃气锅炉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淬火废气,下料、喷焊、喷砂废气,危废贮存库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碳氮共渗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喷漆废气中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二甲苯(苯系物)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表1、表2限值;注胶、硫化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

无组织废气:厂界颗粒物、氯化氢、硫酸雾、铬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标准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厂界及喷漆间外非甲烷总烃、二甲苯(苯系物)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表3标准限值。

3.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料、废砂料、废离子树脂、废布袋,集中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147m2),其贮存、运输、处置需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油抹布、隔油池废油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危废库(5m2)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4.落实噪声环境保护措施。应首选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合理平面布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玫瑰园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