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6日
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河流断面水质污染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经〔2018〕293号)及《关于印发铁岭市河流断面水质污染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市财〔2024〕14号)相关要求,现将我市2024年省级河流断面水质污染补偿资金使用计划公式如下。
2024年度,我市获得省级河流断面水质污染补偿资金460万元。按照《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污染防治资金(第一批)预算指标的通知》(辽财指环〔2024〕264号)、《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省级河流断面水质污染补偿资金和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辽环综函〔2024〕216号)要求,补偿资金一是优先用于解决已建成水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行经费缺口(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补助),确保政府投资发挥效益。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以及对水环境质量改善影响大、见效快的水污染防治项目,原则上应从省级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中选取。
根据资金支持范围、使用方向要求、河流断面水质达标要求及各县(市)区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并结合铁岭水污染防治工作实际情况,拟将补偿资金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补助、铁岭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重点区)划分项目、铁岭市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及危险废物处置场地下水调查评估项目、调兵山市晓南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4个项目,具体分配计划见附件。
附件:2024年省级河流断面水质污染补偿资金使用计划表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4日
附件
2024年省级河流断面水质污染补偿资金使用计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承担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总投资 |
分配 计划 |
1 |
相关县 (市)区政府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补助 |
铁岭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资金补助(铁岭县3.0万元、开原市3.2万元、昌图县3.6万元、西丰县6.3万元、调兵山市4.8万元、清河区0.9万元)。 |
-- |
21.8 |
2 |
铁岭市生态环境事务 服务中心 |
铁岭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重点区)划分项目 |
系统收集整理铁岭市地下水资源、环境信息,综合考虑水文地质结构、地下水污染源荷载、脆弱性、地下水使用功能、污染状况和行政区划等因素,划分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定地下水污染保护区、防控区及治理区,对区划结果修正,针对各个分区分别提出防治对策与建议。 |
179 (合同额) |
15 |
3 |
铁岭市生态环境事务 服务中心 |
铁岭市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及危险废物处置场地下水调查评估项目 |
对铁岭柴河垃圾处理厂、开原市城市垃圾处理管理中心、铁岭市清河区永洁生活垃圾填埋场、调兵山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西丰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昌图县城区240吨/日生活垃圾填埋场以及辽宁牧昌国际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置场地下水状况开展调查评估,查明地下水污染程度和范围,研判地下水污染趋势,明确该地区地下水污染对周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 |
279.1 (合同额) |
55.1 |
4 |
调兵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调兵山市晓南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
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设计规模1000m3/d,出水标准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8918-2002)的二级标准升级为一级A。改造内容包括:(1)AB生化工艺改造成A2/O工艺;(2)改造二沉池;(3)新建深度处理单元高效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及车间;(4)新建消毒单元;(5)新建污泥处理单元;(6)改造电气、自控仪表系统;(7)更换不符合工艺需求、不能正常运行或工况不佳的设备。 |
815.32 |
368.1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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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