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量: 来源:铁岭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2022-02-17
一、整改任务
辽宁省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不够深入,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不够到位,工作主动性、自觉性不强;有的地方对绿色低碳发展理解不够深刻,还存在传统路径依赖,对“两高”项目管控不力;有的地方还没有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重经济发展、轻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依然存在。
二、整改目标
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强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的自觉性、紧迫性和责任感。
三、整改措施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省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学习计划。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新发展理念、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碳达峰碳中和等作为主体班次重要教学内容,省市两级每年举办专题培训班。通过学习培训,切实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定期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作为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重要议题,及时安排传达学习,对贯彻落实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原则上各级党委政府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及时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三)严格执行《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省(中)直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压实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健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体系。严格督促检查,对在生态环境保护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中,存在决策部署不力、履职尽责不到位、出现重大失误等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落实《辽宁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实施方案》,建立“两高”在建项目清单和建成项目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国家及辽宁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污染物排放区域消减等要求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完善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建设,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制定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全面清理关于“两高”项目的不合理支持政策措施,严格控制“两高”项目信贷规模。
(五)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压实主体责任,传导工作压力,推动落实落地。完善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精准设置关键性、引领性指标,实行分级分类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重点破难题、补短板锻长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学习计划。市委党校已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解读—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推动“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纳入2021年春季和秋季班次教学计划。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2次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碳达峰等内容作为学习内容。2021年8月,市委组织部组织专题培训,为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市管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讲解《碳减排达峰思路与对策》。
(二)2021年2月至2021年12月31日,市委常委会13次,市政府常务会14次,专题会议6次,研究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作为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重要议题,及时安排传达学习,对贯彻落实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做到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及时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三)严格执行《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铁岭市(中、省)直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动落实《铁岭市推动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实施方案》。对在生态环境保护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中,存在决策部署不力、履职尽责不到位、出现重大失误等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截至目前,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已对凡河新区典型案例、开原市白鹭自然保护区违建等5个整改问题,涉61人进行追责问责。
(四)已制定并发布《铁岭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实施方案》,全面评估排查在建和存量“两高”项目,建立两高项目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从源头杜绝“两高”项目的上马。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完善建设全市20家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
(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2021年9月29日至30日,由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整改办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全市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序时节点任务开展督导检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对凡河新区水环境污染等重点整改任务进行调度督办,压实主体责任,传导工作压力,推动落实落地。2021年,铁岭市制定并印发了《2021年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单位)工作实绩考核方案》,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对全市37项高质量发展指标进行考核。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2月17日至2022年2月23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铁岭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