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来源:铁岭市工信局,铁岭市工信局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3日

  2022年,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中发〔2021〕33号)精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努力提升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现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主要工作成效

  1.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想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情况。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日程,集体学习了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内容,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二是举办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邀请市委党校副教授齐晓艳同志,就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全面系统性解读,为全局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供指引。三是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4.15”国家安全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先后组织开展青年干部学法等专题活动,推进局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机关电子屏等途径发布普法信息,营造学法普法良好氛围。四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组织5人参加2022年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考试合格率100%。

  2.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度制约情况。制定《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2022年版)》,明确行使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事项的自由裁量权基准,提高监管效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形成《铁岭市工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版)》,明确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工作的检查事项的检查依据、实施对象等相关标准。同时,通过辽宁省互联网+监管平台上传检查信息,确保检查程序公平公正。

  3.推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业和信息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风险评估机制、法律责任等。制定重大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外,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及时反馈采纳情况。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责任人员,要严格追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4.全面清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情况。对负责执行的除市政府规章外,由市政府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开展自查清理,形成清理意见,上报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为:建议继续有效文件2个,分别是铁岭市节能监测管理暂行规定(市政府令第15号[2000])和关于印发《 <铁岭市节能监测管理暂行规定> 实施细则》的通知(铁政办发[2002]35号),建议应予废止文件2个,分别是铁岭市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44号[2005])和关于印发《外埠驻铁非经营性办事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政办发[2002]75号)。

  5.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情况。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100%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实施检查的法律依据准确、有效、充分,案卷文书格式做到统一规范,做到一案一卷。2022年,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实施数量为0,实施行政检查10次(其中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工作的检查5次,对民爆生产销售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5次),一审行政诉讼立案数0件、一审行政诉讼结案数0件、一审行政诉讼败诉数0件、生效裁判数0件、生效裁判履行数0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应诉0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实际出庭应诉0件,未产生行政应诉工作、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

  二、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各支部学习,努力提升全员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意识;二是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加强重点执法领域的普法宣传,提升人民群众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