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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统计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点击量: 来源:铁岭市统计局 时间:2025-04-02

中共铁岭市委、铁岭市人民政府:

  2024年,铁岭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认真落实国家、省统计局和铁岭市委市政府法治工作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

  1.着力增强统计法治理念。市统计局充分利用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全局集中学习的机会,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抓好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以及《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国家统计政令的再学习、再宣传、再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2.分级分类,精准普法学习。市统计局紧紧抓住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大力开展统计法治宣讲活动。5月份,在中共铁岭市委党校春季班开设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统计法律有关知识专题课程,市县两级党政领导干部约200余人参加培训。6月份,分别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市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11月份,分别在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传达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局班子成员在中共铁岭市委党校秋季班宣讲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精神,进一步提升和强化了全市领导干部对依法治统工作的认识和了解。

  (二)规范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完善法治监督机制

  1.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不断加大对统计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和惩罚力度。市统计局全年共完成执法检查任务40家,其中服务业专项执法检查5家,“双随机”执法检查12家,重点统计执法检查15家,联合监管执法检查2家,省统计督察反馈问题线索任务6家。对5家存在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行为的企业进行立案,给予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及时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形成有力震慑。

  2.强化统计法治队伍建设。组织全市统计系统干部参加统计执法资格考试,不断壮大统计执法队伍。今年全市共组织17人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通过3人,其中2人成绩排在全省前10名。对新取得执法证的人员,以“老带新、一帮一”的方式,安排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执法骨干结对执法,提升执法水平和实战能力。注重以干代训锻造高素质法治队伍2024年抽选4名市局业务骨干加入辽宁省统计督察骨干库,进一步增强了与省统计局的沟通交流学习,帮助我市统计执法人员查找短板、剖析差距,提升执法能力。

  3.主动沟通提升部门联合执法质量。积极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沟通,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统一部署共同行动,开展部门联合执法。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家工业企业进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

  4.切实提升统计监督效能。以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分别联合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派驻纪检组印发《关于建立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加强组织部门职能监督和统计监督贯通协调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统计监督与派驻监督贯通联动的实施办法》等有关制度,进一步强化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机制贯通协同,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防火墙。

  (三)注重聚焦常态普法、营造依法统计环境

  1.持续加强统计法治宣讲。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推动市委、市政府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列入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局班子成员在中共铁岭市委党校秋季班宣讲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精神;利用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等形式专题学习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统计法律有关知识;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海龙撰写和发表署名文章《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持续推进依法统计向纵深发展》,掀起学习热潮。通过多举措集中发力,持续构建各级领导干部知法懂法的良好生态。

  2.注重突出日常普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八五”普法规划,开展常态化、贯通式普法,以“民法典宣传周”、“中国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周”、“12·8”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重温宪法誓词、统计法治征文、现场普法、新媒体普法等多形式活动,全方位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全面提升统计法治知晓度和影响力。

  3.加强统计人员与调查对象的法治宣传。围绕统计中心工作,紧抓统计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全面服务统计调查对象。在铁岭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业务培训会议上,多场次重点讲解依法普查;结合各专业科室业务培训,组织县(市)区统计业务骨干开展关于《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新修改《统计法》的学习,对国家工作人员在统计工作方面违背党纪政纪规定应承担的相应责任以及必须严格履行的统计机构职责内容进行宣讲;利用统计公众号宣传统计调查对象的权利与义务,努力打造“懂法律、熟业务、会统计”的基层统计队伍。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过去一年,市统计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把握还不够精准,学习成果转化运用还有一定差距,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普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还不够高,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还不够强,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宣传内容和方式还需进一步优化三是执法监督检查队伍专业化水平和发现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专业知识学习、实践经验锻炼等方面仍需丰富和提高。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坚持全面依法行政,积极发挥法治建设“领头雁”作用。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工作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一是深入谋划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二是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各类问题。三是建立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相关规定。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继续开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新修改《统计法》学习贯彻落实工作

  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贯彻引向深入。持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教育进党校,强化各级领导干部防惩统计造假的责任意识。

  1.   纵深推进统计监督取得更大实效

  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统筹做好源头数据质量检查和全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作用,深化统计监督同纪检监督、组织部门职能监督、审计监督以及派驻监督的协同配合,努力营造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良好统计生态。

  (三)谋划做好“八五”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今年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收关之年,全民普法和守法是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在总结之前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创新丰富普法内容形式,拓展宣传载体,提升统计法治知晓度和影响力。紧抓重点对象,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特别要继续深化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再学习再贯彻再落实,以实际行动推动统计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