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量: 来源:铁岭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4-04-09
2023年,铁岭市交通运输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面推进我市交通运输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现将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一)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和交通运输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起来,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并且每月至少开展集体学习一次。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宣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落地生根,局两个基层党支部集中全体党员每月开展专题学习。结合交通运输系统实际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确保把科学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工作实效。
(二)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每年专题研究法治工作,主要领导对全面推进法治交通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对相关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把法治要求贯穿于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服务和安全生产全过程及各环节,切实将交通运输部门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认真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
(三)推动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要求落实落地。制定《铁岭市交通运输局法治交通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措施和工作要求。从增强交通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能力、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深化体制改革和职能转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基层基础建设五个方面,全面提升法治交通建设水平。每年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情况。
二、推进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一)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队伍素质能力,组织实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加强军事化训练,开展技能大赛和大比武活动。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执法培训,有针对性地对执法人员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和轮训,推动执法人员系统掌握各执法门类业务要求。
(二)开展全市道路运输市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制定并下发了《铁岭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市道路运输市场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铁岭市交通运输局 铁岭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重点区域周边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经营行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规范道路客运经营行为,保护旅客合法权益,提升道路客运服务水平和公共出行舒适度,提高社会满意度。
(三)抓好行政执法配套制度实施工作。梳理落实全市交通运输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重点工作任务,制定了《铁岭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实施方案》。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和《铁岭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完善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指导目录》,并出台涵盖执法业务、内部管理、队伍建设全领域的各类规章制度,通过“制度+清单”的方式,明确执法权责,规范执法行为,强化队伍管理。
(四)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交通运输系统双随机工作细则,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每年制定涉企检查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涉企检查。充分利用辽宁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加快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纪录,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清单化、数据化、协同化、立体化水平,2023年我局共有监管事项主项42项,兼管事项子项159项,检查实施清单60项,累计完成68条行政许可信息、368条行政处罚信息和284条行政检查信息的录入工作。
(五)推进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实施阳光监管,有效防范多头检查、重复执法,开展2023年交通运输行业监管领域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制定《2023年度交通运输行业监管情况“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方案》,函告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市场局,4月份完成对10家出租汽车企业的联合检查工作,5月份完成对7家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联合检查, 7月份完成对8家危货运输企业的联合检查,9—10月份配合市市场局完成对6家检测企业的联合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录入辽宁省“互联网+监管”平台。
(六)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针对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5月15日已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的行政执法案卷按照案卷评查标准(合法性标准、规范性标准)进行评查。检查结果,所有案卷均遵循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执法内容合法,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裁量权运用适当,执法文书档案完善,自查案卷情况为:优秀占比32.9%、良好占比53.6%、合格占比13.4%。
(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高标准完成我局办事不找关系指南编制工作。按照高频、热点覆盖全面的要求,选取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当中最有代表性的,最能体现交通运输行业特点的,最方便市场主体快速办事业务的20项事项,对照政务服务网、事项库和原先制定的服务指南内容,按照权力事项清单、办事不找关系路径、合规办事业务指南、违规禁办事项清单、容缺办理事项清单五个框架内容进行编制,由市营商局统一在铁岭政务服务网“办事不找关系专区”进行公布,目前我局《办事不找关系指南》电子版已经正式上线,纸质版在窗口前台摆放,线上线下同步使用。
三、加强监管保障能力建设
(一)持续加强合法性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按规定做好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社会投资项目实施方案和招标文件等合法性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切实把好法定权限、程序、内容、责任关口。
(二)进一步加大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对审查工作的参与力度,充分发挥好智囊、助手作用。建立和实施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楚河律师事务所楚艳秋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应诉工作,并就交通运输系统所有涉法工作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
(三)做好信访和行政应诉工作。增强依法行政自觉性,理顺行政机关与群众之间的关系,有效化解行政机关与群众之间的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要注重调解,对信访人热情接待,详细解释;要快速高效,尽量缩短办理时间;要抓好错案责任追究落实。完善行政应诉工作平台基础数据,每年按时上报应诉案件统计系统数据。
(四)畅通法治便民渠道。一是公开办事依据、办事要求、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一律实行公示,并公开举报电话。二是局领导带队走进电台、电视台专题节目,现场直接解答大众关心的交通运输方面的问题及相关政策,近距离与广大群众沟通,真正做到民生工作要让老百姓、企业满意,让社会和市场认可。三是做好舆情处置工作,及时处理涉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的舆情信息,认真听取公民团体和公民个人对本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民和媒体的监督,及时反馈处理情况。
四、扎实开展交通运输普法宣传教育培训
(一)加强行业普法工作。贯彻落实《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组织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行业法规等宣贯工作。利用展板、横幅、宣传单、滚动屏等多种形式,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5 政务公开日”、“12·4”全国宪法宣传周等公益宣传活动。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扎实开展法治培训工作。把法治教育作为干部培训、业务培训、执法队伍培训的必训内容。统筹开展交通运输领导干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培训,举办法治专题讲座,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制定行政执法培训计划,截至目前,参加上级组织培训二次,市局组织培训二次,市执法队培训六次。建立行政执法业务骨干人才库。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人才能力提升行动,强化在岗培养、在岗提升,拓宽专业面,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执法办案骨干能手,组建执法骨干专家库,对入库人员持续跟踪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