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量: 来源:铁岭市商务局 时间:2024-04-08
对照辽宁省“一规划两纲要”和我市“两方案一举措”,现将市商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继续深化“放管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梳理精减行政审批事项。目前调整后市商务局权责事项共22大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检查12项,其他类权力6项。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不涉及负面清单的事项,市场可依法平等进入。进一步完善市商务局五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圆满完成了省市两级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安排的迎接辽阳市抽查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同时按时完成了对朝阳市报送的十份文件的抽查审核工作,有效保证市场主体拥有一个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2023年7月28日,在市委改革办的大力推动下,在市编委办的指导下成立了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商务执法大队,规格为正科级,其中行政编制2名(由市商务局划转)、事业编制3名(市场局内部调剂解决),负责商业特许经营、汽车销售、拍卖、二手车、再生资源、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成品油、典当、对外劳务合作等商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由于没有专业行政执法队伍的原因,铁岭市商务局负责日常监管工作,目前未开展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市商务局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不断推进完善商务领域的制度体系。根据机构改革后的情况,我局认真按照市司法局关于明确涉及机构改革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等工作。另外,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发的流程,我局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制发质量。
(三)健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进一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李英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组织法律顾问围绕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疑难行政复议诉讼案件、重要行政合同、重大突发性事件、直属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企业职工信访案件的答复等提供咨询论证和法律服务,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切实发挥法律顾问的法制参谋和助手作用,避免“顾”而不“问”。
市商务局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关于再审申请人铁岭市节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王伟林诉铁岭市商务局不履行出具(赴港澳)任务批件职责一案,铁岭市商务局的行政机关负责人祝洪海(副局长)、委托诉讼代理人董佳(外事科长)、李英(机关法律顾问、律师)三人参加应诉。本案现已审理终结,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于2023年9月28日撤销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2021)辽1224行初98号行政判决及本院(2022)辽12行终13号行政判决,驳回铁岭节保科技有限公司其它诉讼请求。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我局目前无行政执法队伍,相关检查工作主要是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执法队伍的部门进行。在参与执法检查过程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清理归档工作,严格按规定继续申领和换发行政执法证件,及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库,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动态管理,确保执法人员中无工勤人员、合同工、临时工等不符合执法资格条件的人员。2023年组织1人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经清查,我局目前无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案卷。
(五)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2023年全国多地发生燃气爆炸伤人重大事故。双节期间,铁岭市商务局成立6个督导组,由局领导带队联合市消防救援支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县(市)区餐饮行业燃气安全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10月5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刘长利亲自带队,深入昌图县餐饮场所开展督导检查。6个督导组共出动40人次,督导检查单位108家,排查问题隐患103处。问题隐患全部移交属地商务主管部门督促企业限期整改。我局在官方网站及抖音上发布《铁岭市商务局关于加强餐饮企业燃气使用安全管理的通告》和《燃气安全—情系万家》宣传片,并发放《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安全基本要求“八条”》、《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操作规程》宣传单2000份。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工作作用,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监督商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铁岭市商务局高度重视举报投诉受理工作,努力把12345政务服务平台投诉件办成老百姓的贴心服务热线。截止到11月中旬,接待来访人员共计50余次,接待上访人数100余人,电话回访50余次。通过相关信访信息系统工作平台共接收信访件33件,其中12345市长服务热线共接收26件,8890服务平台共接收1件,辽宁省信访信息系统共接收6件。按时完成办结率100%。按照上级工作要求,重要特殊时间节点,特别是省、市“两会”和“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我局按时完成了日报告报送工作,未出现越级访现象,完成了商务系统信访稳定工作。
(七)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各业务科室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的动态调整,及时公布行政权力流程图,接受社会监督。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印发了《铁岭市商务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
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制度和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制度,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突出商务领域重点工作抓好普法学习教育工作,制定了《2021—2025商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根据普法清单我们先后组织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利用我局岗位大练兵机会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国安法》《外贸法》《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法律知识培训活动。为提高守法意识,我们还组织了机关工作人员收看了庭审纪录片。
(九)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定“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工作思路,不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效落实,形成了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的格局,不断推动法治建设上台阶。制定完善了《铁岭市商务局党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十)保质保量完成2023年法治建设督察整改工作
市商务局联合市招商服务中心制定了《关于全市开展招商引资承诺不兑现问题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并据此开展了专项检查行动。专项检查行动结束后形成了专题工作报告与任务台帐已经报市司法局。
二、未完成的任务举措,下步推进计划
(一)未成立商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情况
根据2015年《商务部、中央编办关于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商秩发〔2015〕499号)要求,商务系统要成立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当时铁岭市服务业委多次向市政府请示成立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但一直未获批复。在这一轮改革中,辽宁省除我市外其它各市均成立了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17年原市服务业委再次向市政府上报了《关于成立铁岭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请示》,未获批复,我市至今未成立商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二)商务执法职能划转改革任务进展情况
2023年7月28日,在市委改革办的大力推动下,在市编委办的指导下成立了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商务执法大队,规格为正科级,其中行政编制2名(由市商务局划转)、事业编制3名(市场局内部调剂解决),负责商业特许经营、汽车销售、拍卖、二手车、再生资源、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成品油、典当、对外劳务合作等商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但在实际与市市场监督管理交接过程中,市场监督管理局目前只同意承接了行政处罚相关的执法职能。由于没有专业行政执法队伍的原因,铁岭市商务局负责日常监管工作,目前未开展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按照2019年中共辽宁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建议市委改革办帮助协调市编委办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商务执法整合划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全面整合市场监管职能,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执法体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三、本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商务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依法行政要求、社会需求、百姓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无行政执法队伍,我局法治机构工作人员均非法律专业出身,从事法治工作难度大,效率不高;二是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力度不够,三项制度运行不够顺畅,还处于建章立制阶段。三是法治思维还需进一步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涉外法律服务交流合作与保障工作因铁岭经济开放度不高而工作进展不大。
市县两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不容乐观。一是市本级因为历史原因没有独立的商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即使成立了挂靠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下的商务综合执法队目前也无法完全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只承接了行政处罚部分。截止到目前,铁岭市所辖7个县(市)区当中,开原市设有商务综合行政执法队(事业编制6名);银州区设有商务综合行政执法队(行政编制4名,事业编制3名),这两个县区能正常履行行政执法工作。其余各县(市)区由于机构改革的原因都已经没有商务执法队伍了,商务行政执法大部分工作无法得到有效落实。
四、下一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希望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业务技能培训与培训经费支持,在增强针对性、实用性上下功夫,全面提高商务行业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二是希望上级有关部门加大对涉外法律服务交流合作与保障方面的培训与支持力度。三是希望从上至下进行改革,从头理顺市场执法与商务执法相互重叠,相互交叉的权责不明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