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量: 来源:铁岭市司法局 时间: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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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铁岭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市法治建设工作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铁岭市机构改革框架意见》,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政府职能体系;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350项,认领行政许可3212项,维护实施要素5402项,编制办事指南2499项;工改系统平台受理工程建设项目463个;完成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38个、消防验收31个、消防验收备案101个。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成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铁岭市九届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立法计划》;对《铁岭市物业管理条例》《铁岭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铁岭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铁岭市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进行具体部署,《铁岭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落实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集中开展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在政务服务网上公开清理结果。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发布《2023年度铁岭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可视化”管理;制发《铁岭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依法依规严格进行重大决策前置审核;出台《关于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工作方案》,聘任新一届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意见》,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及备案工作不断完善。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19家行政执法部门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涉及7类1162项。25家行政执法部门重新梳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涉及6类2844项。18家行政执法部门制定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共计1882项。新增行政执法人员268人。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1310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案件实时动态监督;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完成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督查检查,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加强机制建设,印发《灾害事故信息报告暂行办法》《关于做好市级救援队伍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定期对矿山、交通等16个重点行业领域进行风险研判,提出风险管控措施,印发《安全生产风险研判专报》5期;开展应急队伍摸底调查和“平安铁岭—2023”森林火灾扑救综合应急演练;明确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的各项措施,引导社会救援力量参与“6·1开原龙卷风”、河北暴雨洪涝跨区域救援处置等工作;引进25台地震预警信息终端,地震预警实现零的突破。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成立行动专班,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完善了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调解成功率95%以上;建立“四所一庭”联动联调工作机制;规范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出台实施意见,在一季度应诉率56.1%的基础上,6月至12月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制发《铁岭市人民政府 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 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行政争议矛盾化解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大行政争议矛盾化解力度。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健全问责严管与激励保护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完善了督查立项报批、重大事项督查登记、督查约谈问责等制度,构建了覆盖市县乡三级的行政执法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开展涉特殊主体执行专项行动;整合信息公开渠道,规范内容范围,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联和信息发布的集约化,在省内率先完成政务诚信失信治理目标,实现政府机构、案件数量双清零;开展政务诚信建设自评自纠和第三方评价工作;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全面做好数据共享工作,加强“云上铁岭”系统推广工作,建成政务资源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一体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党政机关“一网协同”工作,完善“辽事通”应用功能,实现中考成绩查询、日常生活缴费、金融服务等高频便民事项上线;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依托省级平台建立了市县两级统一的执法信息化平台,完成条线执法各项数据对接、系统条块对接,实现行政执法与监督闭环。
(九)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扎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市、县两级所属部门宣讲覆盖率达到100%,立法、执法、司法人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实现全覆盖;建立述法工作标准化流程,举办现场述法活动1场;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通报;推动调兵山市参加第三批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责任导向,采取专班统筹协调、重点突破推进、清单目标管理、跟踪督促落实等方式,认真做好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有效促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紧盯“关键少数”,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和责任,充分发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自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用。市委书记宋诚、市长李文飙率先制定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全市11家党委工作部门和29家市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7个县(市)区14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制定了职责清单,实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人一单、单单不重。抓住重大法治工作有利契机,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走深走实,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累计研究法治建设相关工作议题9次;注重发挥考核督察效应,将履行职责情况列入法治建设考核内容,加大法治建设工作在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的权重,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标准。
三、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二是县级政府法治机构建设薄弱,普遍存在法治工作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三是依法决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事前参与度和事中参与度不高。四是行政执法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个别地区和单位行政执法公示信息更新不及时;行政执法案卷的文字、音像记录不细致不规范;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制审核人员数量配备过低。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研究部署好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诚信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严格执行《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营造适宜各类市场主体快速发展的良好环境。继续推进政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打造一支思想政治素质高、业务工作能力强、职业道德水准高的法治工作队伍。
特此报告。
中共铁岭市委 铁岭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