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民政府 TIELING.GOV.CN
点击量: 来源:铁岭市司法局 时间:2024-03-13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铁岭市直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名录予以公告。
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主动出示有效的实体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人员未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配合执法,并可以向铁岭市司法局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74998606
附件:铁岭市直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名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