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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审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点击量: 来源:铁岭市审计局 时间:2023-05-31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铁岭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铁岭市审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如下。

  一、严格遵循基本原则,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铁岭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三)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四)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五)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六)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严抓责任落实,坚决做到以上率下

  铁岭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应当做到:

  (一)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推动审计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统筹推进严格依法审计、文明审计;

  (三)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四)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审计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严格对标对表,确保实现高质量推进

  铁岭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1.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审计机关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2.将法治工作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推进审计监督和保障职能建设。

  3.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述法内容,每年一季度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将保障法治建设工作经费纳入机关年度预算。

  4.带头讲法制课,做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表率。加大党内法规宣讲解读力度,将党内法规制度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5.严格执行、督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和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按照法定程序报备和清理。督促计划审理部门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

  6.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建立以市审计局计划审理科为主体和外聘法律顾问为补充的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论证及处理行政诉讼、复议等法律事务的作用,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推进依法审计、文明审计。

  7.持续加强审计质量控制,防范审计风险。定期开展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强化审计质量控制,促进审计质量提升。严格按照《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计程序开展审计执法工作。实行审计业务全链条管理,全面规范审计行为。

  8.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每年定期组织新考入人员和其他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推动实现全体审计人员行政执法资格全覆盖。对已经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人员按时申领执法资格证,对已调出和退休人员收回执法资格证并上交司法行政机关及时进行注销。

  9.组织开展全局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提升审计执法水平。按照市司法局的相关要求,制定市审计局年度审计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自主学习、知识竞赛以及审计知识问答等多种方式开展专业法律培训。

  10.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应公开的事项一律公开。

  11.充分发挥党委审计办作用,促进审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融会贯通,提高审计监督工作质量。

  12.加强两级审计机关法制审理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人员。

  (四)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

  13.推动落实《中共铁岭市审计局党组工作规则》及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制度,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严格执行三级复核及审计业务会议制度,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的处理处罚,由审计业务会议集体审定。

  14.支持行政复议工作,带头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推动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中的作用。

  (五)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等制度。

  15.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及时纠正两级审计机关违法和不当的审计行为。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依法化解行政争议。

  (六)加强普法学习宣传,落实普法责任制。

  16.落实市审计局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局党组中心组定期开展专题学习活动,每个月至少完成《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个章节,每年开展研讨1次。

  17.认真组织制定并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落实党员干部学法制度。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审计干部参加上级审计机关“审计大讲堂”。利用干部大会、支部会议、主题党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广泛学习宪法、民法典、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学习培训方案,定期组织学习并开展研讨。适时外请专家专题授课,提高学习效果。利用审计进点会、审计征求意见、座谈交流等机会,适时向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各界群众宣传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18.落实普法责任制,编写“以案释法”审计案例分析。在分析过程中,注重结合国家政策措施的落实,围绕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编写,达到普法宣传效果。

  (七)落实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

  19.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推动完善部门内部层级监督,加强对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督。

  (八)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法治能力建设。

  20.坚持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四、严明纪律要求,强化工作保障

  (一)党组书记、局长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党组书记、局长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身作则,带头尊法学法用法守法,全面正确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保证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要求在全局得到贯彻落实;

  (三)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承担分管领域法治建设各项具体工作的推进,协助党组书记、局长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