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量: 来源:铁岭市乡村振兴局 时间:2020-02-26
铁医保〔2020〕3号
关于印发《铁岭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
医疗保障扶贫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铁岭县、开原市、昌图县、西丰县、清河区医疗保障局:
现将《铁岭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医疗保障扶贫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铁岭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10日
铁岭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医疗保障
扶贫工作实施意见
2020年是我市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会议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承担的职责和任务,推动医疗保障扶贫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根据市委、市政府召开“五个一批”行业部门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铁岭市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铁市医保发〔2019〕42号)要求,针对掌握的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如期完成市委、市政府2020年脱贫攻坚主要工作目标任务,紧密结合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织密织牢全民医疗保障网。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完善保障政策,满足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和要求,让广大群众有获得感。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坚定不移推动改革攻坚,平稳有序出台改革举措,确保改革有力有效推进。要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做好医保扶贫工作,支持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二、主要目标
(一)、医疗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政治责任、亲力亲为抓医疗保障扶贫,其他领导按职责分工抓好医疗保障扶贫工作。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医疗保障扶贫工作责任,成立领导小组,同时与卫健、扶贫、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医疗保障扶贫工作。
(二)、医疗保障扶贫政策必须落实到位,贫困人口退出后,医疗保障扶贫主要政策要继续执行。
(三)、完成年度医疗保障扶贫目标任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每人每年不低于100元;全面落实贫困人口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各报销段报销比例的政策;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大病门诊报销政策落实到位,住院诊疗落实“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政策;为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明白卡和台账,解读政策的时间表,定期填报医疗保障扶贫台账,即时核对大普查后新增的贫困人口信息;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政策宣传要做到人人知晓。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医疗保障扶贫责任主体。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医疗保障扶贫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其他领导各负其责,积极研究部署,加强工作督导,狠抓工作落实。
(二)加强医疗保障扶贫督导考核。市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定期开展督导工作,督促各地医疗保障扶贫主要工作任务进展和目标实现情况,指导各地及时改进工作。
(三)开展医疗保障扶贫专项治理。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将作风治理贯穿医疗保障扶贫全过程,全面解决贯彻落实医疗保障扶贫决策部署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四)整改医疗保障扶贫突出问题。对照医疗保障扶贫各项政策,逐项梳理、逐条排查、逐项整改、逐条落实,确保医疗保障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五)营造良好宣传舆论氛围。组织动员本单位及贫困地区乡村干部、志愿者向贫困人口宣传医疗保障扶贫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