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量: 来源:铁岭市乡村振兴局 时间:2020-02-26
关于印发《铁岭市2020年精准健康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铁岭县、开原市、昌图县、西丰县、清河区卫健局:
现将《铁岭市2020年精准健康扶贫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实施、执行。
铁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13日
铁岭市2020年精准健康扶贫实施方案
2020年是我市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会议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承担的职责和任务,推动健康扶贫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根据《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开展健康扶贫脱贫攻坚问题排查工作方案》(辽卫办发〔2019〕204号)、《铁岭市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铁市卫发〔2019〕37号)要求,针对掌握的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紧密结合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工作实际,确保如期完成市委、市政府2020年脱贫攻坚主要工作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四中全会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脱贫攻坚工作总体布局,坚持 “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基本方略,坚持“完成”、“巩固”、“提升”、“预防”、“整改”十字方针,聚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突出问题导向,优化政策供给,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全面夯实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基础,着力加强健康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切实提高贫困人口获得感和满意度,确保到2020年与全国一道步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主要目标
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和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重点,坚持精准施策、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加大力度、防治结合、关口前移、整改落实。新增预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实施“三个一批”管理。在城乡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中进行标识,享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降档提标”政策。对预脱贫1827人中患病情况进行核实,因病致贫返贫996人,其中患重、特、大疾病202人;慢性病560人;常见、多发病234人。对患病贫困人口按照精准到人、精准到病原则,做到大病、重病发现一例救治一例,慢病、多发病、常见病做好签约服务,做到应签尽签、签约一人履约一人,确保2020年4月15日前,完成医疗扶持任务。同时组织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开展对全市已脱贫人口89187人脱贫路径、脱贫措施、脱贫成效开展一次全面无遗漏系统自查,摸清存在问题,查看各年度帮扶成效,及时补齐短板,做到全面检视,全面整改,全面提升。
三、基本原则
坚持精准扶贫,分类实施。以核准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为基础,建档立卡,签约服务,实施分类救治。
坚持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对贫困人口,着力提供各项健康扶贫政策和减轻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对县(市)区着力提高当地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水平。
坚持改革创新,群众受益。以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体制、完善机制,着力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看病就医问题,夯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现签约服务全覆盖。
四、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380号),对大病患者进行专项集中救治。2020年,大病救治扩大到30个病种,实现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工作规范化。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指导定点医院制定完善大病救治临床路径和诊疗管理方案,组建诊疗专家组,完善质控管理体系,提升救治质量。
(二)做实做细慢性病签约服务管理。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全覆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重点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病患者的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结合实际探索扩大慢性病管理服务范围。鼓励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加入到家庭医生团队,为贫困人口提供有针对性的医疗卫生服务。加强健康教育,开展健康知识传播和健康生活方式引导,宣传和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提升贫困人口健康素养。
(三)实施重点传染病、地方病综合防控行动。一是实施艾滋病防治攻坚行动。全面落实艾滋病免费筛查、治疗、母婴阻断措施。组织实施机会性感染集中救治。针对贫困艾滋病感染者,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规范化的抗病毒治疗及随访管理,督促艾滋病感染者按时服药、定期检测。二是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加强肺结核筛查工作,对肺结核病患确诊检查提供适当补助。对普通肺结核患者免费提供一线抗结核病药品。按照国家规定,将耐多药结核病纳入贫困人口大病救治范围。三是强化大骨节病综合防治。开展大骨节病病情监测。四是开展现症地方病病人分类救治。将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地方病病人全部纳入大病集中救治范围。建立大骨节病、克山病、氟骨病、克汀病、二度以上甲状腺肿大病人健康档案,实行个案管理。
(四)实施贫困地区妇幼健康和健康促进行动。一是落实妇幼健康项目。做好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扩大妇女“两癌”免费检查范围至全市低保、特困、低收入等困难家庭,加大对“两癌”患病贫困妇女救助力度,提升广大妇女健康水平;二是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深入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针对贫困家庭出生缺陷患儿实施出生缺陷救助项目。倡导优生优育,利用基层计划生育服务力量,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宣传教育;三是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建立覆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网络。针对贫困地区主要健康问题,制定实施健康教育计划。针对重点人群、重点疾病、主要健康问题和健康危险因素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健康讲座等多种方式,普及健康知识。对于当地患病率较高的疾病患者,根据疾病特点分类发放健康教育材料,开展健康指导。面向全民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倡导自身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引导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四是全面推进“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统筹推进健康城市、健康(促进)县区、卫生县城(乡镇)、健康乡村等区域健康促进工作,强化各部门健康职责,开展跨部门健康行动,探索建立健康影响评价制度,大力开展各类场所健康促进工作,建设一批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机关、健康促进企业、健康社区、健康村和健康家庭,不断改善贫困地区居民的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
(五)完善脱贫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提升乡村医生业务能力。巩固提升脱贫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完善设备配置,普及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脱贫村乡村医生常见病、多发病规范诊疗及用药培训,全面提升乡村医生医疗服务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健康扶贫责任主体。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中央交办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脱贫攻坚管理体制,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统筹推进,健全攻坚工作机制,将健康扶贫融入卫生健康工作全过程,切实发挥牵头部门作用,推动健康扶贫工作持续开展,取得成效。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逐级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夯实健康扶贫基层基础工作,解决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加强健康扶贫督导考核。将健康扶贫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明确按照现行扶贫标准,细化考核指标,建立考核结果反馈和问责机制。将健康扶贫作为卫生健康工作重点督查内容,定期开展督促指导。定期通报各地健康扶贫主要工作任务进展和目标实现情况,指导各地及时改进工作。
(三)开展健康扶贫专项治理。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将作风治理贯穿健康扶贫全过程,全面解决贯彻落实健康扶贫决策部署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政策措施不精准等问题。
(四)整改健康扶贫突出问题。对照“基本医疗有保障”和健康扶贫各项政策,逐项梳理、逐条排查、逐项整改、逐条落实,确保健康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五)营造良好宣传舆论氛围。组织动员基层健康扶贫干部向贫困人口宣传健康扶贫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加强健康扶贫政策解读,加大健康扶贫工作和典型经验、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宣传力度,为健康扶贫攻坚行动提供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