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量: 来源:铁岭市乡村振兴局 时间:2019-04-29
铁市住建发[2019]45号
关于加强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城建局,清河区规划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切实做好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完成全市脱贫攻坚任务,现就加强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前部署危房改造计划
各县(市)区要提前做好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合理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年度计划,按照补助对象认定程序,积极与同级财政部门沟通,充分利用已下达的危房改造资金,提前确定改造对象,鼓励农户提前购买建筑材料尽早开工建设,顺利完成年度改造任务。
二、加大危房改造工作力度
今年,各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将纳入市政府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并设置时间节点,要求各县(市)区每月28日前上报危房改造月进度表,未按时上报或错报、漏报的,将给予扣分处理。同时,市住建局将不定期通报全市农村危房改造进度情况,对完成任务有困难的加大督导力度,对没有完成任务的进行约谈,确保2018年任务于2019年6月30日前全部竣工;2019年任务年底前全部开工。
三、加强财政资金保障
市住建局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2019年危房改造计划,综合各地建设管理能力、地方财力、实际需求、工作绩效等因素,会同市财政局下达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资金。各县(市)区均要落实农村危房改造责任,做好经费保障工作,要根据农户的困难程度、房屋危险程度和改造方式等制定分级补助标准,切实加强保障力度。
四、规范补助对象认定程序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根据扶贫、民政、残联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对象开展危房鉴定工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调整动态信息。要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确定的鉴定项目进行,并制定结合实际、简明易行的危房鉴定程序,逐户开展房屋危险性鉴定。
五、强化技术指导和服务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根据《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做好住房安全工作,确保危房改造质量和安全符合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要对C级危房修缮和D级危房重建给予现场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告知农户,指导和帮助农户办理竣工验收工作。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六、加强工作作风治理
各县(市)区要深入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工作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围绕贪污挪用补助资金、对象认定不准确、资金管理不规范、危房改造质量不达标、D级危房未拆另建、村干部索要好处费、补助资金不兑现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配合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开展检查,对排查出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及涉黑涉恶案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加大宣传力度
继续采取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大力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激发干部群众的工作积极性,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深入人心,让困难群众真正享受到危房改造带来的幸福生活。
铁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