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量: 来源:铁岭市乡村振兴局 时间:2022-03-02
铁市财预指字〔2021〕402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指标的通知
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指标的通知》(辽财指农〔2021〕755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中央财政提前下达2022年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补助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现提前下达你县(市)区、场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万元。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下达到县(市)区资金支出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下达到三江口农场资金支出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799 其他对企业补助”。下达到县(市)区、场的资金由省财政直接拨付到相关县(市)区财政国库和市本级用款单位。
请与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按照《辽宁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辽财农规[2021]4号)规定,筹做好资金和项目的有效衔接,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请按照国家和省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做好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自评等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铁岭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3日
抄送:市委统战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抄送局内:预算科 国库科 监督科 绩效科
铁岭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3日印发
拟稿:杨再辉(农业农村科) 核稿:李 颖
附件:
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县 别 |
合 计 |
巩固拓展脱贫 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
少数民族 发展任务 |
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 |
全 市 |
6241.4 |
4976.4 |
976 |
289 |
铁岭县 |
316 |
217 |
99 |
|
开原市 |
1140.8 |
672.8 |
468 |
|
昌图县 |
1795 |
1608 |
73 |
114 |
西丰县 |
2693.6 |
2423.6 |
270 |
|
调兵山市 |
66 |
66 |
||
清河区 |
55 |
55 |
||
农垦集团(三江口农场) |
175 |
指标来源:辽财指农〔2021〕7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