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量: 来源: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铁岭市委员会 时间:2024-01-23
共青团铁岭市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预算
共青团铁岭市委员会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共青团铁岭市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共青团铁岭市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共青团铁岭市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共青团铁岭市委员会2024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共青团铁岭市委员会2024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共青团铁岭市委员会2024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共青团铁岭市委员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共青团铁岭市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共青团铁岭市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共青团铁岭市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共青团铁岭市委员会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共青团铁岭市委员会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共青团铁岭市委员会2024年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共青团铁岭市委员会2024年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共青团铁岭市委员会2024年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共青团铁岭市委员会2024年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共青团铁岭市委员会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共青团铁岭市委员会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共青团铁岭市委员会2024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共青团铁岭市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关于印发<铁岭市**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铁**发[****]**号)
铁岭市**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部分 共青团铁岭市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发挥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为党的事业教育、团结和带领好青年。引导青年坚定信念,刻苦学习,奋发成才,使广大青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锻炼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二)发挥好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积极协助政府管理好青年事务。参与社会协商对话、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承担政府委托的有关青年工作事务,指导和帮助青联、学联、少先队等青少年组织开展工作。
(三)发挥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依法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反映青年的意愿和呼声。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前提下,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全心全意为青年服务,发挥青年利益的社会代表作用。
二、机构设置
纳入共青团铁岭市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铁岭团市委
第三部分 共青团铁岭市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共青团铁岭市委员会2024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262.52万元,包括: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2.52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 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62.5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74.14万元;
2.项目支出88.38万元;
在支出预算262.52万元中,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24年预算收支比2023年增加38.95万元,主要原因是建设前年专家甘薯工作站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共青团铁岭市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8.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共青团铁岭市委员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共青团铁岭市委员会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6万元,比2023年减少0.63万元,下降39.3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三公”经费减少主要原因无。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团市委机关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六、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4年共青团铁岭市委员会应编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2024年共青团铁岭市委员会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金额88.38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七、其他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五部分 共青团铁岭市委员会部门预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