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量: 来源:铁岭市职工服务中心 时间:2024-01-24
铁岭市职工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预算
铁岭市职工服务中心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铁岭市职工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铁岭市职工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铁岭市职工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关于印发<铁岭市职工服务中心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铁工中心发[2022]3号)
铁岭市职工服务中心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部分 铁岭市职工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根据《关于调整铁岭市市直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铁编发【2022】49号),《关于核定铁岭市市直副县处级以上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通知》(铁编发【2022】55号)精神,将铁岭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铁岭市职工服务中心机构编制事项核定如下:
其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承担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供服务工作,负责职工技能提升、困难职工帮扶、职工康复疗养及开展职工文化活动等工作。
(三)承担市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铁岭市职工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铁岭市职工服务中心(本级)
第三部分 铁岭市职工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铁岭市职工服务中心2024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183.68万元,包括: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3.68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 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183.6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83.68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在支出预算183.68万元中,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24年预算收支比2023年减少17.6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减少财政在职供养人员11人,增加退休供养人员10人,调出1人,去世2人,导致支出减少。二是坚决落实政府真正过“紧日子”要求,加大一般性支出压减力度,减少支出。
二、 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本年度无专项资金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铁岭市职工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铁岭市职工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铁岭市职工服务中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比2023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三公”经费无增减变化。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无
2.房屋情况;无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无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4年铁岭市职工服务中心应编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2024年铁岭市职工服务中心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金额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八、其他说明(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
1、部门债务情况;无
2、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无
3、扶贫资金安排情况;无
4、其他情况说明。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用于公务用车购置的支出,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五部分 2024年铁岭市职工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批复表
铁岭市职工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