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量: 来源:铁岭市妇女联合会 时间:2024-01-22
铁岭市妇女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预算
铁岭市妇女联合会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铁岭市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铁岭市妇女联合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铁岭市妇女联合会2024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关于印发《铁岭市妇女联合会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铁市妇发[2024]1号)
铁岭市妇女联合会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妇联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部门预决算信息包括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决算数据等。
第四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原则: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确保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和完整。
第五条 办公室负责本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本单位预决算信息;
(三)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第六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文件。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二)部门概况。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等情况。
(三)预决算收支情况表。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等。
(四)情况说明。包括预决算年度收支、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三公”经费、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对预决算相关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第七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专栏和市妇联部门门户网站同步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第八条 经市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公开。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部分 铁岭市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引导全市各族各界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二)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工作,团结、动员、组织全市妇女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积极促进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三)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教育、引导广大妇女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积极推动和开展和开展对全市妇女的科技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的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表彰各行各业先进妇女,促进妇女人才的成长,指导和推进全市妇女的“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和“五好文明家庭”三大主体活动。指导和推进全市社区妇女组织的建设及开展社区妇女工作。
(四)代表广大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注并加强研究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市委和政府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推动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政策的贯彻实施,参与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拟定,从源头上强化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工作。
(五)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全市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六)指导市妇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女友联谊会、家庭教育研究会的工作,促进我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
(七)指导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
(八)承担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铁岭市妇女联合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铁岭市妇女联合会机关
第三部分 铁岭市妇女联合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铁岭市妇女联合会2024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224.23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4.23万元。
(二)支出预算224.2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84.23万元;
2.项目支出40万元;
在支出预算224.23万元中,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24年预算收支比2023年增加0.7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市妇联专项工作经费,依据《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作用的意见》(辽委发[2011]22号)中“各级政府按照所辖地区妇女人口总数,以每人每年不少于1元的标准安排妇联专项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资金来源为财力,资金用途为开展有关妇女儿童方面的工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铁岭市妇女人口为119.4万人。2024年市妇联专项工作经费支出去向为:“巾帼宣讲团”、“巾帼志愿服务”、召开市妇联执委会、开展女企业家活动、做好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平安建设工作、开展“三八”妇女节等系列活动等。资金结余为0万元。
市妇联妇儿工委办工作经费,依据《关于印发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文联、市社科联、市侨联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铁委办发[2004]6号),并根据2018年省专项督查组督察我市妇女儿童工作要求,“妇儿工委办工作经费”需单独纳入预算,资金来源为财力,资金用途为开展有关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工作。2024年市妇联妇儿工委办工作经费支出去向为:承担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协助市政府对《铁岭市妇女和儿童发展两个规划》(2021年-2030年)指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召开2021年-2030年铁岭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业务培训会及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资金结余为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铁岭市妇女联合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9.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铁岭市妇女联合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铁岭市妇女联合会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6万元,比2023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市妇联机关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2.房屋情况:无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无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4年铁岭市妇女联合会应编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2024年铁岭市妇女联合会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金额4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八、其他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五部分 铁岭市妇女联合会部门预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