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量: 来源:中共铁岭市委政法委员会 时间:2024-01-25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中共铁岭市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中共铁岭市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中共铁岭市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中共铁岭政法委员会2024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中共铁岭政法委员会2024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中共铁岭政法委员会2024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中共铁岭政法委员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中共铁岭政法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中共铁岭政法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中共铁岭政法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中共铁岭政法委员会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中共铁岭政法委员会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中共铁岭政法委员会2024年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中共铁岭政法委员会2024年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中共铁岭政法委员会2024年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 门预算)
十三、中共铁岭政法委员会2024年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中共铁岭政法委员会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中共铁岭政法委员会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中共铁岭政法委员会2024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中共铁岭政法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中共铁岭政法委员会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铁委法发[2021]3号)
中共铁岭政法委员会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部分 中共铁岭政法委员
主要职责
(一)深入贯彻,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对政法工作的全局性部署和对政法工作的部署要求,推进平安铁岭、法治铁岭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代管市法学会。
(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五)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六)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铁岭政法工作的有关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向提出建议,参与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工作。
(七)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八)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九)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贯彻中央、省委深化政法改革的决定和精神及具体要求。承担市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
(十)承担涉疆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国家安全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对铁岭国家安全形势和影响国家安全重大问题的研究,负责处理国家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安委)日常事务工作,指导推动各县(区)和有关部门国家安全工作,负责国安委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和考评考核工作。
(十二)综合协调、分析研判涉国家安全情报信息,及时向国安委和省委国安办报送涉国家安全的综合性情况和动态信息。
(十三)协调推进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及国家安全地方性政策制度等建设,拟订国安委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十四)定期分析研判铁岭国家安全形势,对重大政策措施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组织开展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工作,协调指导有关方面做好反恐、反渗透、经济、网络、维稳等领域及涉港澳台事件等涉及国家安全的危机和突发事件的管控工作。
(十五)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参加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工作;了解反映会员和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意见,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十六)完成市委和国安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2024年中共铁岭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包括政法委本级、所属群团参公单位和下属事业单位预算,预算单位详细情况如下:
1. 中共铁岭政法委员会本级(机关)
2. 铁岭市法学会(参公群团)
3.铁岭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第三部分 中共铁岭政法委员会2024年部门 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铁岭政法委员会2024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1239.29万元,包括: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39.29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 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1239.2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069.79万元;
2.项目支出169.5万元;
在支出预算1239.29万元中,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24年预算收支比2023年增加266.56万元,主要原因,增加铁岭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项目总计3个,共计169.5万元,分别为社会治理平台工作经费46.63万元、保平安保稳定项目82.87万元、综治工作专项经费4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力,用途委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全、排除隐患,为全会治理提供服务。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中共铁岭政法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8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中共铁岭政法委员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中共铁岭政法委员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5.8万元,与2023年减少0.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费5.8万元,比上年少0.8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中共铁岭政法委员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2.房屋情况:无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4年中共铁岭政法委员会整体绩效目标3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3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2024年中共铁岭政法委员会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金额169.5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八、其他说明(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
1、部门债务情况:无
2、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无
3、扶贫资金安排情况:无
4、其他情况说明: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五部分 中共铁岭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批复表
中共铁岭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批复表 009_铁岭政法委员会(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