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量: 来源:铁岭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5-01-22
铁岭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铁岭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铁岭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5年铁岭市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关于印发《铁岭市交通运输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铁交财审发[2022]4号)
铁岭市交通运输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铁岭市交通运输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部门预决算信息包括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决算数据等。
第四条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原则: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确保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和完整。
第五条 财务审计科室负责本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本单位预决算信息;
(三)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第六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文件。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二)部门概况。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等情况。
(三)预决算收支情况表。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等。
(四)情况说明。包括预决算年度收支、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三公”经费、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对预决算相关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第七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专栏同步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第八条 经市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公开。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部分 铁岭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推进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全市公路行业发展,协调铁路建设,建立健全与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公路行业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我市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公路行业发展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与管理,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市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编制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协调推进境内高速公路工程、重点铁路工程建设,组织实施其他重点交通工程建设,负责有关交通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路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的行业管理。
(四)承担全市道路运输管理及市场监管责任,协调铁路运输,指导全市运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等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运输船舶、水上设施、船用产品及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五)负责指导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负责全市地方铁路的行业管理。
(六)提出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和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七)负责全市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协调工作,指导全市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内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防治船舶污染。
(八)组织重大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研发、引进、推广及应用,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九)承担市综合交通运输改革领导小组、市春运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责分工。
1.关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方面的职责分工。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市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组织交通行业间政策、规划和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生产要素的运输综合平衡与调节,协调组织应急物资的紧急调运。
2.关于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轨道交通的运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
二、机构设置
纳入铁岭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铁岭市交通运输局机关
(二)铁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铁岭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第三部分铁岭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6165.81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65.8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6165.8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338.21万元;
2.项目支出827.60万元;
在支出预算6165.81万元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2024年减少972.25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减少财政供养人员24人,减少支出;二是坚决落实政府真正过“紧日子”要求,加大一般性支出压减力度,减少支出;三是铁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因未完成招标工作,辅助人员经费项目预算核减。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铁岭市交通运输局部门管理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铁岭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96.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77万元、印刷费0.50万元、邮电费2.25万元、差旅费3.00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1.40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2.6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18.7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26.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万元以及其他费用26.39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铁岭市交通运输局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铁岭市交通运输局部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98.92万元,比2024年减少15万元,下降1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12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8.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8.80万元,比上年减少15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为,铁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实际需求,非税补充经费项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减15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
2024年 |
2025年 |
|
合计 |
113.92 |
98.92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2.公务接待费 |
0.12 |
0.12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13.8 |
98.8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113.8 |
98.8 |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铁岭市交通运输局部门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9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2台,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7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7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5台,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2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铁岭市交通运输局部门2025年应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3个,实际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共3个,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3.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4.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
5.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7.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三是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用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五部分 2025年铁岭市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