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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审计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

点击量: 来源:铁岭市审计局 时间:2025-01-22

铁岭市审计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

铁岭市审计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铁岭市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铁岭市审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铁岭市审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铁岭市审计局2025年收支预算总表

铁岭市审计局2025年收入预算总表

铁岭市审计局2025年支出预算总表

铁岭市审计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铁岭市审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铁岭市审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铁岭市审计局2025年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铁岭市审计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铁岭市审计局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铁岭市审计局2025年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铁岭市审计局2025年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铁岭市审计局2025年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铁岭市审计局2025年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铁岭市审计局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铁岭市审计局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铁岭市审计局2025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铁岭市审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铁岭市审计局2025年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关于印发<铁岭市审计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铁审〔20222号)

铁岭市审计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铁岭市审计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部门预决算信息包括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决算数据等。

第四条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原则: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确保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和完整。

第五条 铁岭市审计局办公室负责本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本单位预决算信息;

(三)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第六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文件。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二)部门概况。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等情况。

(三)预决算收支情况表。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等。

(四)情况说明。包括预决算年度收支、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三公”经费、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对预决算相关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第七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专栏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第八条 经市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公开。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部分 铁岭市审计局部门概况

  1. 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保障全市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组织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参与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组织的行业审计项目。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三)向市政府提交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依法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市直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2.县级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4.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概(预)算执行情况、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和竣工决算。
   5.市属国有企业、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6.市政府管理的、市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7.市直部门、县级政府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收支情况。
   8.根据省审计厅授权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援款项的财务收支及项目执行情况;省审计厅授权审计的其他项目。
   9.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定应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接受委托对县处级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等与国家、省和市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及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根据省审计厅授权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县级政府共同领导县级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县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审计和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县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省和市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级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铁岭市审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包括:

    1.铁岭市审计局(本级)

    2.铁岭市审计事务服务中心

三、人员情况

铁岭市审计局本级:

编制58人,实有全额在职职工53人,退休职工67,离休1

铁岭市审计事务服务中心:

编制21人,实有全额在职职工13人,退休职工10人。

第三部分 铁岭市审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876.11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6.1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876.1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66.11万元

2.项目支出10.00万元

支出预算876.11万元中,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资金10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2024增加3.49万元,主要原因为新增财政供养人员4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铁岭市审计局部门管理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铁岭市审计局部门运行经费预算为33.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铁岭市审计局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铁岭市审计局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2万元,2024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

1.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2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比上年增0%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24

2025

合计

3.2

3.2

1.因公出国

0

0

2.公务接待

0

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2

3.2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公务用车运行费

3.2

3.2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铁岭市审计局有车辆编制2台,实有2台。

2.房屋情况;固定资产账面没有房屋,产权在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5年铁岭市审计局部门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单位为铁岭市审计局(本级)和铁岭市审计事务服务中心。铁岭市审计局(本级)单位整体绩效目标6个,铁岭市审计事务服务中心单位整体绩效目标6个;实际编制铁岭市审计局(本级)单位整体绩效目标6个,铁岭市审计事务服务中心单位整体绩效目标6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2025年铁岭市审计局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个,涉及金额1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编制绩效目标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审计事务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应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五部分 铁岭市审计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铁岭市审计局部门预算批复表:铁岭市审计局部门预算批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