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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财政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

点击量: 来源:铁岭市财政局 时间:2025-01-21

铁岭市财政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铁岭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铁岭市财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5年铁岭市财政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关于印发<铁岭市财政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铁市财[2022]13号)

 

财政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doc

第二部分  铁岭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市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县区及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承担国家、省、市相关区域性发展战略相关财政工作。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地方规范性文件,研究铁岭市经济社会中的财税重大问题,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改进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三)统筹管理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负责编制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和全市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县乡财政管理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市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拟订全市彩票监督管理政策、办法,并按规定监督管理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

(六)组织制定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财政国库业务,按规定管理国库现金。

(七)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组织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监督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活动。

(八)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参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及国有企业改革等相关工作,管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专项资金,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财政工作,编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承担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经济发展支出、省和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审查财政性投资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十)负责拟订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全市及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与健康等支出。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管理政策、制度,拟订全市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市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参与涉外债务谈判。

(十二)代市政府履行市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市属国有金融企业相关管理工作,组织落实财政金融相关政策等。负责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相关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省会计管理制度,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十四)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财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加强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承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五)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政府收支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医疗费用管理的各项政策,制定全市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铁岭市财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 (一)铁岭市财政局机关
  • (二)铁岭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 (三)铁岭市政府债务管理中心

第三部分  铁岭市财政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5,298.06元,其中: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98.06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 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支出预算5,298.06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3,822.06万元;

2.项目支出1,476.00万元;

在支出预算5,298.06万元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16个,涉及资金1476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2024年减少153.9万元,主要原因: 坚决落实政府真正过“紧日子”要求,加大一般性支出压减力度,减少支出。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铁岭市财政局管理专项资金共0个。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铁岭市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16.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铁岭市财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铁岭市财政局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10.8万元,比上年增加1.6万元,增长17.3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8万元,比上年增加1.6万元),比上年增加1.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新增一辆车。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铁岭市财政局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铁岭市财政局2025年应编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3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3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2025年铁岭市财政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6个,涉及金额1476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3.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4.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5.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7.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需要的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12.一般公共服务(类)**(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款)其他**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事务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五部分  铁岭市财政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2025年铁岭市财政局部门预算批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