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量: 来源:铁岭市司法局 时间:2025-01-20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铁岭市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铁岭市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2025年铁岭市司法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关于印发<铁岭市司法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铁司发[2023]5号)
铁岭市司法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部分铁岭市司法局概况
(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各行业的法治宣传、依法治理工作。
(3)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4)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5)指导监督全市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
(6)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7)主管全市司法鉴定人员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8)负责全市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工作。
(9)组织实施全市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
(10)受市人大和市政府委托,参与司法行政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11)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各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铁岭市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铁岭市司法局本级
(二)铁岭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三)铁岭市法律援助中心(铁岭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四)铁岭市辽北公证处
第三部分铁岭市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铁岭市司法局2025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2919.61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70.9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248.66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48.6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919.6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741.8万元;
2.项目支出177.81万元;
在支出预算2919.61万元中,政府采购支出2万元,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25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7个,涉及资金177.81万元。
2025年预算支出比2024年增加73.0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财政供养人员及司法局本级项目行政复议经费纳入预算,增加支出。
本部门无专项资金。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铁岭市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62.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铁岭市司法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其中:货物2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铁岭市司法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6万元,与2024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万元,与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
2024年 |
2025年 |
|
合计 |
16 |
16 |
1.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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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6 |
16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16 |
16 |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铁岭市司法局部门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5年铁岭市司法局应编单位整体绩效目标4个,实际编制单位整体绩效目4个,编制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2025年铁岭市司法局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7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7个,涉及金额177.81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用于公务用车购置的支出,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五部分2025年铁岭市司法局部门预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