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量: 来源: 时间:2020-01-23
铁岭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部门预算
(2020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铁岭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三部分 铁岭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2020年铁岭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2020年铁岭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2020年铁岭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2020年铁岭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5. 2020年铁岭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6. 2020年铁岭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7. 2020年铁岭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 2020年铁岭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 2020年铁岭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
10. 2020年铁岭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省提前告知专项支出表
11. 2020年铁岭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
12.2020年铁岭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3. 2020年铁岭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
14. 2020年铁岭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5. 2020年铁岭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项目支出预算表
16. 2020年铁岭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债务支出预算情况表
17. 2020年铁岭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8. 2020年铁岭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财政资金安排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四部分 铁岭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铁岭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铁岭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由市粮油检测站、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市畜产品安全检测站、市价格认证中心、市技术监督信息中心、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市计量测试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关键咨询服务中心、市工商行政管理12315投诉举报中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培训中心、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服务中心、市建材产品质量检验站、市酒类管理办公室、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市药品检验所、市食品安全监督所整合组建。主要职责是承担各类产品检验检测认证、参与标准制定修订、各种培训及宣传工作,开展社会公共服务等职能。
测工作;参与粮食油品质和卫生检验监测及仲裁;负责开展粮食受农药、工业“三废”熏蒸药剂污染等卫生检验监测;负责开展粮食收获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及原粮卫生普查等工作;参与粮食收储企业收购能力认定工作;为有关粮油质量标准的制订和修订提供相关服务工作。
检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工作;负责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理论、基础技术等方面科学研究工作。
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负责开展畜产品、兽药、饲料产品质量安全基础理论、基础技术等方面科学研究工作。
部门委托,对重大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中涉及的各种标的价值进行估价认证。
检验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开展相关工业产品生产证检验工作;负责开展相关产品质量委托检验工作;负责技术监督信息传递工作;负责开展相关技术咨询工作。
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厂(场)内机动车辆等六大类36个检验项目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监督检验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培训工作;负责政府、企业委托的其他相关检验工作。
研究工作;负责开展全市区域内虾仁量值传递和计量标准测研究试工作;负责开展计量科学、测试技术及仪器设备开发工作;负责开展计量器具校准、检验、检测、测试、修理及计量相关业务培训等工作。
咨询服务;承担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监督、检查及消费者投诉事件的调查、调解等相关事务性工作,支持消费者诉讼及披露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
(九)12315投诉举报中心为受理市场监管部门的种类
消费纠纷、违章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消费者申诉提供服务;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各种消费纠纷、解达消费者咨询等事务性工作。
(十)个体劳动者服务中心负责提供信息咨询、政策答
疑、法律援助等有助于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发展的各项服务;负责开展会员服务工作。
(十一)建材产品质量检验站为全市建材行业的质量管
理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提供相关检验服务工作;接受相关检验、检测委托,为建材产品提供准确测试检定;负责定期通报建材行业的质量情况;负责建材系统内部检验人员的培训、考核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十二)药品检验所负责药品检验检测及相关工作;负
责开展药品方法、质量标准、安全性、有效性等相关科研工作;负责开展药品技术咨询和服务;负责开展基础与应用研究工作;负责开展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药物滥用与评价等相关技术工作。
(十三)食品检验检测中心负责全市范围内的食品及相
关产品、化妆品、保健品的检验检测工作;承担国家及省、市各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开展相关检测技术研究和化验技术指导等工作;负责开展化妆品、保健食品检验、质量标准、安全性、有效性等相关科研工作;负责开展化妆品、保健食品技术咨询和服务。
(十四)食品监督执法支队负责全市食品及化妆品监督
执法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监测和食品安全监控预警工作;承担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和职责改造情况宣传、报导的事务性工作。
(十五)酒类管理服务中心为酒类管理执法提供相关服
务工作。
(十六)市盐政稽查大取负责银州区、铁岭县行政区域内的食盐质量安全工作;负责各县区盐业稽查队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20年铁岭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包括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所属16个分中心预算。
2.
第三部分 铁岭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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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铁岭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0年铁岭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情况。2020年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收入总计3528.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28.5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收入同比增长-257.52万元,增长-6.8 %,收入主要增减变化的原因是没有上年结转收入 。
(二)支出情况。2020年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支出总计3528.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12.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7.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75万元;项目支出1264.94万元,支出同比增加-257.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支出增减绵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未完项目已完成和收费减少 。
没有发生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2020年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及所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2.85万元,其中各明细科目支出为:办公费1.33万元、邮电费0.38万元、差旅费0.76万元、会议费0.05万元、福利费0万元、培训费0.14万元、印刷费0.19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维修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办公取暖费0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劳务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三、关于铁岭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2020年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70.1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15.6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安排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安排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安排70.10万元,同比减少15.84万元。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车改车辆减少 。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0 万元,其中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主要为采购 。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债务情况。2020年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债务类支出预算安排 0万元,主要用于 。
2、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2020年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0 万元,主要为租线费 0万元, 。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机关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3辆, 。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20年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纳入预算的项目共10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涉及资金1264.94万元,纳入预算项目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的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主要项目及其绩效目标主要为:
策法规、市场行情、价格预测等咨询,为政府价格管理和经济决策提供服务。通过保障人员基本支出,为社会提供价格服务。
项目,为产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3)计量质检人员支出,保障质监所、计量所人员基本支出,维持工作正常开展。
(4)食品监督执法及食品安全抽检业务经费,防范未知风险,保证群众食品化妆品安全。
(5)药品抽检费,依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完成全市药品监督抽验工作。
(6)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项经费,承担本地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报告的收集、核实、反馈、上报等工作。
5、扶贫资金安排情况。没有安排扶贫资金。
6、其他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