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西丰县水务局、公用事业集团、天信公司:
现将《铁岭市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用水用气“欠费不停供”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是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属地相关企业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出台实施细则,确保政策及时有效传导至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用户,确保省和市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二是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属地相关企业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拓展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提振社会信心,促进经济复苏,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三是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相关企业,提升服务效能,妥善做好政策执行时间,并按照铁住建公[2023]9号文件要求,做好统计按时上报落实情况。
铁岭市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用水用气“欠费不停供”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辽宁省进一步稳经济若干政策举措>
》(辽政发【2023】1号),按照省住建厅《关于供水供气等行业落实
<辽宁省进一步稳住经济若干政策举措>
的通知》要求,降低企业用水用气成本,确保在我市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用户正常生产用水、用气,特制定具体落实意见如下:
辽宁省进一步稳住经济若干政策举措>
辽宁省进一步稳经济若干政策举措>
一、政策享受范围
在铁岭市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二、实施内容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辽宁省进一步稳经济若干政策举措>
》(辽政发【2023】1号)文件要求,对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气实施6个月“欠费不停供”政策,并做到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每户企业可申请享受一次。
辽宁省进一步稳经济若干政策举措>
三、申请流程
(一)凡是在铁岭市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需求的,向属地供水和燃气企业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缓缴申请表,企业经营状况报告、按时还款承诺书,申请表中需说明申请欠费期限、用量及欠费支付时间。用户递交申请后,供水和燃气企业将进行信息核对,对符合申请“欠费不停供”的用户,供水和燃气要加快批准申请进度,并根据用户的生产规模、经营情况等确定缓缴金额。
(二)供水和燃气企业受理后,要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和答复用户。供水和燃气企业需第一时间与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签订《水(燃气)费缓缴协议》并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水(燃气)费缓缴协议》由供水、燃气企业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协商拟定,《协议》签订后,供水和燃气企业仍按月抄表,并向用户发放缴费通知单,用户需在缴费通知单上签字确认。
(三)对于使用卡表的用户,供水和燃气公司要做好欠费不停供政策执行;对于使用物联表的用户,供水和燃气企业要调整网上缴费系统,不造成用户停水、停气现象发生,特殊情况下安排人员提供上门服务,保障用户水、气平稳供应。
四、各县(市)区供水和燃气企业服务电话
供水企业服务电话:
(一)公用事业集团水务有限公司(开发区):72654774
(二)天信公司(银州区、开发区):96159
(三)铁岭财京公用事业有限公司(新城区):76219110
(四)开原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开原市):日间服务电话:73823797/73829712;夜间服务电话:73825241
(五)昌图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昌图县):75920572/75920470
(六)西丰自来水公司(西丰县):77842480
(七)调兵山润鑫水务有限公司(调兵山市):76765888
(八)调兵山市净源水务有限公司(调兵山市):13591055099
(九)华顺热力清河区供水有限公司(清河区):72185444
燃气企业服务电话:
(一)港华燃气公司(开原市、银州区、新城区、清河区、开发区):96177
(二)昌图县奥德燃气公司:75890777/75805110
(三)昌图东油华德燃气公司:79592388
(四)西丰县奥德燃气公司:77995699/77995888
(五)调兵山奥德燃气公司:76955110
(六)调兵山铁煤煤层气公司:76835513/76839815
附件:《用水用气费用缓缴申请表》
用水用气费用缓缴申请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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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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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用户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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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用户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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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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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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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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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类型 |
中小微企业□ 个体工商户□ |
用 量 |
每月用水量 每月用气量 |
申请缓缴水费月份及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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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缓缴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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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缓缴燃气费月份及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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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缓缴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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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
申请单位(签字盖章):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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